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县级部门 > 县农业农村局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法规文件
索 引 号 113310240026811889/2021-11178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1-05-28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仙居县扶贫救助基金奖补办法

发布日期:2021-05-28 访问次数:

第一条  为支持和鼓励乡镇(街道)设立扶贫救助基金,根据台州市财政局台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扶贫救助基金奖补办法》的通知(台财农发〔2020〕30号)和《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乡镇(街道)扶贫救助基金的实施意见》(仙政办发〔2020〕39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扶贫救助基金是县财政预算统筹一次性安排,专项用于支持和鼓励乡镇(街道)设立扶贫救助基金的资金。

第三条  奖补范围:全县20个乡镇(街道)。

第四条  奖补额度:按照社会捐赠实际到账金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每个乡镇(街道)奖补最高不超过 40万元。鼓励列入市救助基金重点扶持的乡镇规范管理,争取市救助基金专项资金奖补。

第五条  奖补原则:按照“谁先设立、谁先奖补”的原则,对管理规范、运作良好的扶贫救助基金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奖补完后,还未申请的乡镇(街道)不再享受相关奖补政策。

第六条  县级扶贫救助基金奖补资金申请补助程序

(一)乡镇申报。各乡镇(街道)设立扶贫救助基金并发动社会捐赠后,于2021年10月底前,由各乡镇自主确定申报时间,因市、县奖补资金按奖完不补原则,要尽量提前。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请报告(一式三份)。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1.乡镇(街道)扶贫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2.乡镇(街道)根据扶贫救助基金设立情况(资金来源、资金规模、管理情况和运作情况),提出申请奖补额度;

3.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内低收入农户帮扶情况的台账资料。

(二)县检查。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慈善总会,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材料进行核对,并进行实地检查。

(三)资金拨付。对符合资金奖补要求的乡镇(街道),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财政局和县慈善总会下达资金奖补文件,并拨付资金至各乡镇(街道)。

第七条  市级扶贫救助基金奖补

对重点扶持乡镇申请市级扶贫救助基金奖补,按照(台财农发〔2020〕30号)文件规定实施。

市级扶贫救助基金奖补资金是市财政预算统筹一次性安排20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和鼓励乡镇(街道)设立扶贫救助基金的资金。

奖补范围:台州市扶贫救助基金奖补资金重点扶持的乡镇(街道):广度乡、安岭乡、湫山乡、溪港乡、皤滩乡、大战乡、上张乡、淡竹乡、步路乡、官路镇、埠头镇、朱溪镇、横溪镇。

奖补额度:按照基金实际到账金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奖补最高不超过40万元。

第八条  县级扶贫救助基金奖补资金的使用

乡镇(街道)在收到县级奖补资金后,应及时将奖补资金纳入乡镇(街道)的扶贫救助基金。

第九条  扶贫救助基金的监管

各乡镇(街道)对扶贫救助基金申报事项的真实性负责,要加强对救助基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要严格按照扶贫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在基金使用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确保救助基金发挥最大效益。

如有疑问请咨询:仙居县农业农村局 89380177

附件:

1、乡镇(街道)县级扶贫救助基金奖补资金申请表

2、乡镇(街道)市级扶贫救助基金奖补资金申请表


附件1

乡镇(街道)县级扶贫救助基金奖补资金申请表

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基金名称

账户设立情况

资金来源

申请县级奖补资金(万元)

县级财政

乡镇财政

社会捐赠

其他








乡镇

(街道)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财政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慈善总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乡镇(街道)市级扶贫救助基金奖补资金申请表

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基金名称

账户设立情况

资金来源

基金账户实际到金额

申请市级奖补资金

县级财政

乡镇财政

社会捐赠

其他









乡镇

(街道)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财政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慈善总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信息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