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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第五人民医院建设工程答疑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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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第五人民医院建设工程 补遗书1
各投标人: 现对仙居县第五人民医院建设工程(仙工招字[2021]018号)的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前附表3.4.1投标担保“(2)采用工程保函形式的:b采用银行保函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方式的工程保函,在递交电子扫描件的同时,还须将工程保函的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内,在开标现场凭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参照招标文件委托书格式)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人员递交,即交即走,且保函(保单)的出具日期必须在截标时间前。”更改为“采用银行保函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方式的工程保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工程保函电子扫描件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交易系统进行递交,各投标单位对递交的工程保函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三、本补遗书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组成内容之一。
希各知照
招 标 人:仙居县第五人民医院(盖章)
代理单位: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监管部门:仙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业监管室(盖章) 2021年5月24日 20210524102720099补遗书1.JPG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