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行政复议
索 引 号: 331024ZF010000/2021-11136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府办 发布日期: 2021-04-07

仙居县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1-05-14 访问次数:

仙居县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台仙政复2021〕20

 

申请人陈某

被申请人仙居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人陈某不服被申请人仙居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编号为3310241712201545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于2021年3月25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提交了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的书面申请。本机关对撤回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同意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2021年4月7  

 



信息来源: 县府办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