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央、省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建党100 周年有关工作部署,为压实“一户一策一干部”工作制度,做好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解决低收入农户实际困难切实防止返贫,根据《台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户一策一干部”工作的通知》(台扶贫办〔2021〕3号)文件要求,特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强化动态监测。帮扶干部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及时核对更新低收入农户的家庭基本情况,特别是年收入 9000 元以下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的低收入农户,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确保“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动态清零。 (二)确保政策落地。帮扶干部认真学习各级各部门扶贫相关政策,特别是帮扶手册的政策一览表,结合低收入农户家庭实际情况,确保各类保障政策、帮扶措施足额到位,做到应享尽享、应补尽补。低收入农户帮促数字化系统上线后,通过“浙农码”代提交功能,帮助农户发布、确认服务需求。 (三)定期走访看望。帮扶干部要按照“月月有走访”的要求,每月召开一次帮扶干部走访会议,定期上门看望结对低收入农户,了解其思想动态、增收措施落实情况、增收效果、遇到的困难及诉求等,加强思想、文化、道德、情感、法律等教育引导,积极帮助低收入农户转变思想观念,切实增强帮扶对象增收信心。 (四)解决实际困难。对结对的低收入农户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帮扶干部要想方设法利用各种政策和自身优势,从资金、技术、物资、信息等各方面进行帮助。对个人力量解决不了的,及时与主管部门、组织部门、属地乡镇街道沟通协调,寻求组织帮助,千方百计帮助解决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乡镇(街道)自查。4 月份,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针对低收入农户识别不精准、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不及时、低收入农户创业就业不充分、帮扶举措落实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开展一次全面自查,主动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根据我县3月份开展的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核查,要抓紧对县委核查组核查发现的住房问题、饮水问题、兜底保障、结对帮扶等问题,对照问题清单,逐一进行整改,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避免出现相似问题。 (二)县督查。在乡镇(街道)自查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县扶贫办制定督查方案,对“一户一策一干部”制度落实情况不定期进行督查,对乡镇(街道)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结果抄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开展市级抽查。6 月份,在乡镇(街道)自查、县督查的基础上,市里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地“一户一策一干部”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电话抽查或实地检查,确保压实帮扶责任、提升帮扶效果。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通过激励与问责相结合压实干部责任,兜牢民生底线,认真落实“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机制,确保“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动态清零。 (二)及时补换更新。因结对干部岗位变动等原因,原来结对帮扶工作难以正常履行的,乡镇(街道)要及时补换结对干部,做好工作衔接,并及时向县扶贫办备案。 (三)落实问题整改。各乡镇(街道)按照此次自查、督查、抽查发现的问题,切实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提升工作实效,做到问题及时销号。 (四)健全工作制度。按照“四不脱”原则,各乡镇(街道)、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运用数字化管理系统,切实建立健全防返贫监测机制和困难群众问题反馈及帮扶机制。 仙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 4 月20 日
信息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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