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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31024ZF010000/2021-11083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1-04-14 发布机构 仙居县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JXJD00-2021-0007
有效性 废止 文号 仙政发〔2021〕7号

关于抓好2021年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4 访问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粮食生产年年要抓紧”的指示精神,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5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1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0〕49号)和《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抓好2021年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台农专发〔2021〕1号)等文件要求,稳步提高我县粮油生产水平和供给保障能力,奋力夺取粮油丰收,实现粮油生产扩面增量提质,现就促进粮油产业稳定发展提出如下通知。

一、加大政策扶持,推进适度规模经营

继续通过政府推动、政策拉动、示范带动、服务促动等综合措施,培育壮大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联合社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粮油生产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粮油生产适度规模经营、全程机械化作业和社会化服务,提升粮油综合效益,促进粮油生产稳定。引导粮油生产经营主体调整优化粮油结构,增加绿色、优质、特色粮油产品供给。

1.对全年稻麦复种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要求集中连片,每片面积在2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及规范化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的社员等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做好田间生产档案记录、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开展五统一作业(机耕、育秧、机收、施肥、病虫害防治)的,按稻麦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20元的大户直接补贴(其中,对再生稻和采用直播种植方式的早稻茬连作晚稻不予以补贴)。同时,为鼓励发展双季稻生产,对采用移栽种植方式的早稻茬连作晚稻再给予每亩50元的直接补贴。另对接受水稻机械化统一插秧,或钵苗抛秧服务的上述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再给予每亩60元的补贴。对集中连片且早晚稻连作种植的单改双示范片,面积达到100亩、早晚稻亩产均超过450公斤的给予18000元奖励,每增加100亩再追加10000元奖励,早稻和连作晚稻产量必须通过县、乡两级农技部门验收。对粮油作物绿色优质高产高效示范方创建中成效显著的,根据实施、验收、评定结果进行分类奖励,设一等奖1个,奖励3万元;二等奖3个,各奖励2万元;三等奖5个,各奖励1万元。

2.深入实施旱粮促进行动,积极引导农户发展马铃薯、大豆、玉米等旱粮作物,加强旱粮新品种和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推广,提高旱粮种植效益。对一季旱粮种植和“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50亩以上的规模生产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120元的直接补贴。

3.加大油菜补贴力度。继续对县政府确定的油菜核心区给予补贴政策,其中:双庙乡区块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300元的补贴,杨丰山区块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400元的补贴。同时,开展规模油菜种植补贴,对集中连片种植油菜20亩及以上(每片)的大户、家庭农场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和集中连片种植油菜100亩及以上(每片)的村集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120元的补贴。

4.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优先满足粮油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功能区、规模种植区域的购机需求,优先保障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所需机具装备的补贴需要,加大对粮油生产、加工、仓储机械设备的扶持力度,对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对水稻插秧机、水稻精量(穴)直播机、水稻侧深施肥装置、谷物烘干机等粮油生产机械化重点机具实行地方累加定额补贴。

上述各类粮油规模种植补贴,未按正常管理的田块不予补贴。

二、落实粮食订单,保护粮民利益

深化推进粮食收储制度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粮食流通转型升级。严格执行浙江省2021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有关规定。早稻实行订单全覆盖,按时足额落实地方储备粮规模,晚稻订单数量根据储备粮轮换需要确定,订单粮源要优先落实到当地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专业合作社,并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通过多种形式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绝不能出现“卖粮难”和“打白条”现象。按规定做好“订单粮食”预购定金政府贴息发放工作,为粮农提供优质服务。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要配置除杂机、输送机等机械设备,推进粮食收购“一站式”服务,方便农民售粮。开展市内粮食余缺调剂和省际间粮食产销合作,拓宽粮源渠道。支持引导市场化收购,鼓励多元主体和社会化储粮。开展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优粮优销“五优联动”工作,全力打造优质粮食产业链,推动粮食产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落实“藏粮于地”,夯实生产基础

耕地是维系粮油生产能力、保障粮油安全的重要基础。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6号)文件要求,落实“藏粮于地”战略,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格控制耕地抛荒,抓住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和生产结构,切实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2021年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8300亩。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要重点发展粮食生产,做到良田粮用。充分挖掘耕地资源潜力,稳步扩大油菜旱粮生产。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管护利用,摸清粮食生产功能区生产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优化工作方案,全面有序地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清理腾退和调整修编,并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储备库,提高粮食复种指数。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支持规模化粮食生产经营者自产稻谷加工。

四、落实“藏粮于技”,推动绿色高质高效发展

要坚持绿色高质高效发展,实现高产和优质并举。要以生态循环为立足点,积极应用机械深施、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等绿色增产技术,推广病虫绿色防控措施和有机肥替代,着力推动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施用,减少化肥农药等化学投入品使用,努力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之间的良性循环。要以集成示范为发力点,依托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继续开展粮油绿色优质高产高效创建、新型农作制度创新和农机农艺融合,扩大良种良法良机良制覆盖面。鼓励和支持区域育供秧中心建设,集中推广水稻叠盘出苗、水稻钵苗机械化移栽和稻油轻简化栽培等技术示范,扩大早稻种植面积,加大“单改双”推广力度(根据我县实际,不提倡早晚稻双直播栽培方式和种植再生稻)。扩大粮经轮作、水旱轮作、农牧结合等“千斤粮万元钱”高效农作制度和生态种养模式覆盖面,提高耕地复种指数。加快推进粮油生产领域“机器换人”和全程机械化,优化农机服务组织布局,鼓励开展农机具保养、检修,合理安排跨区作业、合同作业等农机作业服务,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要以提质增效为落脚点,积极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快“仙粮新生代”主体培育,提升全县粮油规模经营主体素质。继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粮油品质结构,鼓励、引导和支持发展优质稻油生产。聚焦品牌效应,持续加强优质稻油基地建设,继续开展优质稻米评比活动,根据获奖结果进行分类奖励,获“全国好稻米”金奖的奖励80000元,“浙江好稻米”金奖的奖励50000元,“浙江好稻米”优质奖、“台州好稻米”金奖或“台州好稻米”消费者喜爱大米的奖励30000元,“台州好稻米”优质奖、“仙居好稻米”金奖或“仙居好稻米”消费者喜爱大米的奖励20000元,“仙居好稻米”优质奖的奖励5000元(以上奖励就高等级进行奖励),不断做大做强仙居大米区域公用品牌,增加优质绿色大米和植物油供给,努力拓宽销售渠道,切实提高粮油产加销能力。继续挖掘和强化稻作文化等农耕文明,因地制宜利用彩色水稻、油菜等农作物种植、地域特色和民俗活动等,不断推进粮油类休闲观光业和乡村旅游发展,促进农旅融合,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五、实行科学减灾,提高风险防范水平

要吸取极端天气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粮油生产造成严重影响的经验教训,指导农户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做好作物布局、品种布局和技术布局,合理组织生产,化解集中风险,提高科学应对风险能力;加强农业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确保救灾和市场应急供应需要,特别要做好种子、肥料、农药等农用物资的储备调运,确保恢复生产所需。进一步抓好粮油生产保险政策落实,提高粮油生产保险保障水平。全面落实种粮大户信用贷款贴息政策,财政按3%的贴息率给予贷款贴息,相关金融机构要进一步简化审贷流程,优惠贷款利率,优化服务方式,有效满足种粮大户金融需求。

六、完善申报制度,规范种粮补贴政策

建立完善种粮大户补贴信息化管理,实现补贴政策发布和补贴申报、审核、公示等的网络化、信息化管理,并与补贴发放“一卡通”有效衔接。推行主体自行申报制度,凡申请规模种粮补贴的主体直接到当地乡镇(街道)自行进行申报,并承诺对真实性负责。乡镇(街道)做好登记、核实、公示、汇总等工作,并以正式文件上报。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粮食补贴资金的抽查力度,发现虚报骗补的,取消规模种粮主体当年度种粮补贴、订单粮食奖励享受资格,对已发放的补贴资金予以收回,并对发生虚报骗补情况的乡镇(街道)在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中予以扣分,确保强农惠农资金真正落到实处。

七、强化责任落实,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粮食安全是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是国家安全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粮油生产保供工作已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等,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承担起保障本辖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强化工作举措,将粮油生产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到田、到户,做好粮油生产建档立卡工作,牢牢守住粮油安全的生命线。各有关涉农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进一步拓宽服务内容,深入开展“三联三送三落实”活动,切实帮助农民群众解决生产中的实际困难,多渠道多途径广泛宣传粮油生产政策,让广大农户充分了解种粮优惠政策,营造全社会关注和重视粮油生产的良好氛围。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依法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保障农资数量充足、质量可靠、市场稳定。对在粮油生产中表现突出的乡镇(街道)、粮食生产工作者、优秀种(售)粮大户和在绿色优质高产高效创建中起到显著示范效应的创建主体进行表彰奖励。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至2021年12月31日止。


附件:1.2021年仙居县粮食播种面积指标分解

2.2021年仙居县粮食总产量指标分解

3.  镇(乡)、街道2021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4.仙居县2021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汇总表


仙居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4日


附件1

2021年仙居县粮食播种面积指标分解

单位:万亩

地  区

全年任务

其中

早稻

晚稻

其它(小麦)

全  县

20

0.4

11.65

7.95(0.3)

福应街道

1.195


0.69

0.505(0.02)

南峰街道

0.261


0.15

0.111

安洲街道

0.293


0.17

0.123

安岭乡

0.445


0.26

0.185

溪港乡

0.293


0.17

0.123

湫山乡

0.932

0.01

0.54

0.382(0.01)

横溪镇

2.325

0.09

1.36

0.875(0.04)

埠头镇

0.963

0.06

0.57

0.333(0.02)

皤滩乡

0.771

0.05

0.45

0.271(0.02)

白塔镇

1.942

0.055

1.14

0.747(0.03)

淡竹乡

0.587


0.34

0.247(0.01)

田市镇

1.255

0.02

0.73

0.505(0.03)

官路镇

0.973

0.015

0.57

0.388(0.02)

上张乡

0.651


0.38

0.271

步路乡

0.564


0.33

0.234(0.01)

广度乡

0.706


0.41

0.296

下各镇

2.812

0.1

1.64

1.072(0.04)

大战乡

1


0.58

0.42(0.02)

双庙乡

0.75


0.43

0.32(0.01)

朱溪镇

1.282


0.74

0.542(0.02)



附件2

2021年仙居县粮食总产量指标分解

单位:吨

地区

全年目标

其中

早稻

晚稻

其它(小麦)

全  县

79940

1680

59850

18410(750)

福应街道

4715


3545

1170(50)

南峰街道

1033


775

258

安洲街道

1162


875

287

安岭乡

1766


1335

431

溪港乡

1162


875

287

湫山乡

3704

42

2775

887(25)

横溪镇

9388

378

6985

2025(100)

埠头镇

3950

252

2930

768(50)

皤滩乡

3144

210

2310

624(50)

白塔镇

7811

231

5855

1725(75)

淡竹乡

2315

0

1745

570(25)

田市镇

5001

84

3750

1167(75)

官路镇

3890

63

2930

897(50)

上张乡

2581

0

1950

631

步路乡

2237

0

1695

542(25)

广度乡

2794

0

2105

689

下各镇

11329

420

8425

2484(100)

大战乡

3949

0

2980

969(50)

双庙乡

2953

0

2210

743(25)

朱溪镇

5056

0

3800

1256(50)


附件3

镇(乡)、街道2021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种粮户姓名

土地经营面积(亩)

粮食播种面积(亩)

小麦面积(亩)

早稻面积(亩)

单季晚稻面积(亩)

连作晚稻面积(亩)

1









……







2









?-?-







……









?-?-







合计

种粮户(户):  







种粮大户(户):







注:1.此表由各村填报,报所属镇(乡)、街道。

2.在种粮大户姓名前标注“*”,种粮大户指的是全年稻麦复种面积50亩以上或一季种植旱粮50亩以上或“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50亩以上的规模生产主体。


附件4


仙居县2021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汇总表

序号

镇(乡)、街道

粮食播种面积(亩)

早稻面积(亩)

种粮农户数(户)

种粮大户数(户)

种粮大户土地经营面积(亩)

种粮大户粮食播种面积(亩)

1








2








……








合计







注:1.此表由各镇(乡)、街道填报,报县农业农村局。

2.种粮大户指的是全年稻麦复种面积50亩以上或一季种植旱粮50亩以上或“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50亩以上的规模生产主体。


【政策解读】:关于抓好2021年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仙居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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