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1024097565672E/2021-11129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1-03-22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管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财政预决算 | ||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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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下同)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或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市场监管的规范性文件。 2.负责实施和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工作,并依法监管。 3.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 4.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订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牵头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突发性事件调查处置工作;负责统一发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5.负责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负责市场交易(含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6.负责商标和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 7.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配合开展食品安全有关风险监测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技术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9.负责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度报告和信用信息公示,并对公示信息实施监督管理。 10.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开展有关服务和商品的消费维权工作,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系统。 11.负责处理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举报投诉;开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监管工作;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人员和直销行为,开展打击传销执法监管工作;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12.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管事业发展规划、质量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商标战略;推进名牌发展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配合宏观调控部门贯彻实施国家食品药品产业政策;组织开展与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对外交流合作。 13.负责推动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指导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计量检定机构和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指导与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业务相关的社会团体的工作。 14.负责全县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负责政府质量考核;研究分析全县产品质量状况;推进全县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名牌推荐工作。 15.负责全县标准化工作。指导协调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全县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负责地方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6.负责全县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全县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全县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7.负责全县合格评定工作。依法负责全县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 18.负责全县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产品质量监督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产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县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协调一般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19.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的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按规定权限进行行政许可和安全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承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核工作;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上级下放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审批工作。 20.负责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上级下放的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初审工作。 2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下属仙居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单位和局下属仙居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单位预算。 二、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3744.14万元。 (二)关于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收入预算3744.1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58.14万元,占95.03%;政府性基金收入186万元,占4.97%。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31.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9.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1.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5.58万元、其他支出18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463.99万元,占65.81%;日常公用支出465.73万元,占12.44%;项目支出814.42万元,占21.7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44.1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558.14万元、政府性基金18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3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9.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1.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5.58X万元、其他支出186万元。 (五)关于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58.1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5701.08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经费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少、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31.50万元,占76.7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9.92万元,占8.71%;卫生健康(类)支出251.15万元,占7.06%;住房保障(类)支出265.58万元,占7.4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759.43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90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事务(款)质量基础(项)48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专项工作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事务(款)药品事务(项)18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事务(款)事业运行(项)343.65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472.4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项)206.61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项)103.31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30.91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65.58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仙居县市场监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29.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63.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65.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8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80.64万元,主要是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类专项工作方面的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类)支出186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186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类专项工作的支出。 (八)关于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6.3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1.11万元,下降19.3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县外事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没有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没有相关事宜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1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1.52%。主要用于接待县外单位公务来人等方面的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三公经费严控要求缩减经费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3.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下降6.6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20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常执法监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护方面的预算有些许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仙居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仙居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等2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65.7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7.91万元,增长11.47%,主要是日常公用支出经费预算安排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4.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7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58.14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2日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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