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生态环境

2021年3月2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仙居锦和度假养生酒店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3-02 08:58 访问次数:

2021年3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3

仙居锦和度假养生酒店

仙居县皤滩乡板桥村天平岭

浙江君曼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浙江省神仙居旅游度假区古镇文化组团,项目的建设将为组团内影视小镇、桐江书院景区、仙琼玉液酒文化产业园、七彩云霞绣文化产业园等周边项目提供高端住宿配套,作为皤滩古镇等民宿的补充。 目前,仙居锦和度假养生酒店项目已取得了仙居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总体规划范围约170亩,其中一期工程用地面积约21亩,主要建设高端度假酒店,二期工程用地面积约149亩,主要建设农业观光、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及部分基础配套设施等。根据项目已取得的规划红线图和不动产权证,主要针对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工程设计方案也是针对一期工程用地范围,因此本环评对应的建设内容为一期工程(高端度假酒店);根据设计方案,一期工程酒店建设用地面积14166m2,总建筑面积25447.80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8588.60m2。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具体参照环评内容执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一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87810647  传真:0576-87810610

通讯地址:仙居县人民政府办事大厅六楼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