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10247405400961/2021-10858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1-02-01 | 发布机构 | 县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福利政策 | ||
关于加强寒假春节假期父母就地过年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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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推动落实全国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领域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加强寒假春节期间父母就地过年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组织摸排儿童底数。各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要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切实担起职责、发挥作用,春节前夕至少开展1次集中摸底,对父母双方均就地过年情况进行统计,建立父母双方均就地过年农村留守儿童统计表(附件1)并报至县民政局留存。寒假春节之后,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中更新农村留守儿童数据。 二是强化监护责任落实。对父母就地过年的农村留守儿童,要确保每一名儿童都有明确的被委托照护人并得到妥善照料。村(居)民委员会要组织儿童主任详细了解被委托照护人身体状况和监护能力,指导被委托照护人履行照护职责。对因年龄、身体等原因导致不能履行照护职责的,要及时督促其父母更换被委托照护人,如因现实困难一时难以跟换的,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要积极落实临时照护。 三是开展关爱帮扶。各乡镇(街道)要将父母就地过年的农村留守儿童作为关爱服务的重点对象,发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作用,引导务工父母采取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留守儿童远程“见面谈心”,切实做到“人在外,爱回家”。对因家庭缺乏通信视频设备或操作不熟练等原因导致不能进行视频的,村(居)民委员会和儿童主任要及时提供帮助。要统筹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多方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学习辅导、心理疏导等服务,帮助其过好春节、过好寒假。 四是做好日常疫情防控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督促引导被委托照护人加强对儿童疫情防控知识教育,提高防护能力,尽量做到少外出、少访亲、不聚堆。儿童及其家庭在疫情防控物资等方面确有困难的,各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要及时提供相关帮助。 五是做好因突发事件导致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公安部、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民发[2021]5号)要求,加强寒假春节期间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或委托照护人因确认感染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或因防疫抗疫工作需要以及其他疫情影响不能完全履行监护和抚养责任的,要及时落实临时照护职责。 六是加强对照护机构的监管。各乡镇(街道)要对寒假春节期间仍对农村留守儿童提供留宿服务的照护机构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包括机构性质、照护儿童数量、留宿照料情况等内容并建立详实台账(附件2),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照护机构疫情防控、照护质量的监管,确保不发生问题。 各乡镇(街道)要在2月5日前将《寒假春节期间父母双方均就地过年农村留守儿童统计表》以及《寒假春节期间农村留守儿童留宿照护机构摸排统计表》报送县民政局儿童福利科。 联系人:杨马印;电话:89385250;电子邮箱:xjylfw123@163.com。 附件:1.寒假春节期间父母双方均就地过年农村留守儿童统计表 2.寒假春节期间农村留守儿童留宿照护机构摸排统计表
仙居县民政局 2021年2月1日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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