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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周致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发布日期:2021-12-21 17:19 访问次数:

日前,经中共仙居县委批准,仙居县纪委县监委对仙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周致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周致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由他人代付应由其本人支付的费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并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项目开发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周致平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尤其在党的十九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特别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仙居县纪委常委会会议、仙居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台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中共台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周致平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仙居县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由仙居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周致平简历:

周致平,男,汉族,1966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仙居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仙居县下各镇党委副书记(政法),仙居县司法局党组成员,仙居县南峰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仙居县福应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仙居县南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仙居县朱溪镇党委书记,仙居县南峰街道党工委书记,仙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仙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系第十四届仙居县委委员、第十四届仙居县党代会代表。


信息来源: 仙居县纪委县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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