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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10247405400961/2021-1146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1-10-13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仙居县深入落实殡葬问题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1-10-13 访问次数:

为认真做好县殡葬领域问题的整治,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积极引导群众移风易俗,保护生态环境,确保殡葬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违规坟墓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葬管理,杜绝乱葬乱埋、违规建超标准坟墓行为,净化仙居殡葬风气,巩固殡葬改革成果,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二、整治任务及进度安排

(一)组织领导,动员部署,形成殡葬整治合力(2021年10月25日前)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标准要求、步骤时限,确保殡葬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已成立的省委巡视反馈殡葬改革领域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和殡葬执法巡察队的作用,调动各村殡葬执法巡察员的力量,形成整治合力,打赢殡葬整改攻坚战。

各乡镇街道要立即部署推进违规坟墓全面摸排工作,检查有无遗漏,有无反弹,底数是否清晰,逐层签字上报留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于摸排发现的问题要建立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包干到人,挂牌销号,并于10月25日前形成摸排自查台账(《违规坟墓摸排清单》、《违规坟墓摸排汇总表》)报送至县民政局。

(二)对照问题,查找不足,严打违规建坟、乱葬乱埋(2021年11月26日前)

1.对照不足,强化措施,严抓整改落实。各乡镇街道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根据摸排清单,强化整改措施,落实违规坟墓整改,并于11月26日前形成整治台账报送至县民政局。违规坟墓整治要严格对照整治标准进行落实:1999年12月15日至2018年5月24日建造的违规超标准坟墓,要求拆除罗围、栏杆、硬化地面、搬移石狮子后,以覆土、绿化屏蔽或迁移方式进行整改;2018年5月25日后建造的违规坟墓,一律拆除;乱葬乱埋的违规坟墓,要求迁入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内,恢复原墓地植被。

2.“三沿五区”,严禁违建坟墓,严防整改反弹。严格禁止在“三沿五区”(“三沿”指沿铁路、沿公路<包括县乡各级公路>、沿通航河道两侧,“五区”指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住宅区<包括农村各村民居住点>和开发区)新建、修建坟墓,对已建的坟墓必须以更高的标准确保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严厉问责属地管理人员。

3.加强巡查,整肃殡葬市场,严打违规销售。乡镇街道要巡查辖区内墓体加工点,未经审批的墓体加工点要求关停整顿,取得生产经营许可并到民政部门备案后方可生产经营。禁止各墓体加工点生产销售超标准坟墓,发现一个,销毁一个。

(三)结合、补齐殡葬基础设施短板,构筑殡葬管理长效机制202112月30日前)

1.统筹规划,加快建设,提升节地生态安葬点覆盖率。各乡镇要结合当地地域特征、行政村分布、土地性质、人口数量等统盘规划辖区内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要求多村联建、适当控制规模,明确建设标准。规划后加快审批建设进程,规范管理,实现辖区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全覆盖,积极引导群众骨灰入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已审批未开工建设或已开工但未建成的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要加快建设进程。公益性墓地要求于2021年12月30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公益性骨灰堂因建设周期较长,要求2022年12月30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满足群众骨灰安放需求。

2.强化职责,健全机制,落实身后“一件事”联办。各乡镇街道要全面落实殡葬整改工作责任制,乡镇街道干部要实行联片包村负责,在违规坟墓整改和死亡信息跟踪过程中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追责到人。落实身后“一件事”联办,规范殡葬管理流程,居民死亡后由村代办员到逝者家里了解亡故人员基本信息、墓地情况,并进行现场确认,做到死亡信息了解准确、坟墓座址规格核查无误、出殡安葬信息掌握全面,实现从死亡、火化、墓地、出殡、安葬信息全程跟踪。乡镇街道进行专项台账登记,民政局定期巡查跟踪台账。

3.广泛宣传,解读政策,倡导厚养薄葬新风。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手册、横幅等形式进村入户宣传,确保新丧葬理念、政策家喻户晓。每年5月份定为殡葬改革宣传月,引导社会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

总结报告,开展督查,确保整治成效20211230日前)

乡镇街道要认真梳理自查整改过程中发现问题,对本辖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漏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殡葬整治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时间节点报送违规坟墓整治清单和专项整治总结报告,县里将于12月30日前联合相关单位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殡葬整治工作进行实地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直面严峻形势

殡葬整改工作能否落实到位,事关政治担当,事关党风民风,事关绿色发展全局,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思想重视”摆到第一位,充分认识开展殡葬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殡葬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落实整改,破除陋习,树立新风,坚决打赢殡葬整改攻坚战。

(二)明确职责,强化协同配合

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死亡人员信息跟踪制度,做好死亡人员墓地信息核实,对丧葬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管理。做好违建坟墓自查整改统计报送工作。负责辖区内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的选址建设及工程管理,违规坟墓的清查治理,丧葬陋习的破除革新等工作。

县民政局:牵头做好全县殡葬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殡葬联合执法,制定殡葬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指导全县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规划与建设,健全殡葬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县政府督查室:对照时间节点,定期开展督查,工作滞后的要及时通报。

县委组织部: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殡葬政策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

县委宣传部:深入开展殡葬政策和文明新风宣传工作,大力褒扬正面典型、及时曝光违规事件,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把殡葬管理工作纳入文明单位、文明乡村的考评内容。

县委政法委:加强督促、协调公、检、法、司部门,对殡葬管理工作的支持。

县信访局: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化解殡葬管理工作中群体性信访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县发改局:负责乡镇街道公共墓地的价格核定。监督检查殡葬管理中涉及的收费问题。

县民宗局:负责对参与丧事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和监管,严格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严厉打击宗教教职人员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丧葬礼俗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和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做好殡葬违规事件处理中的安全保卫工作。

县司法局:将殡葬管理法律、法规纳入普法教育内容。

县财政局:加大公共财政对乡镇、村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建设、殡葬执法经费、殡仪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县人力社保局: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和在职人员死亡后,丧户不按殡葬管理相关规定的,人事劳动部门不审批丧葬费、抚恤金和遗属困难补助,整改之后再行审批

县建设局:做好把关审核公益性骨灰堂建设施工许可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工程中坟墓迁移的相关管理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中坟墓迁移的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库区“青山白化”治理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纠正和查处医疗机构太平间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等行为。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划审批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的建设用地,严厉查处私买土地和滥占土地、林地私修乱建坟墓行为,并责令其恢复地貌。指导墓区的森林防火和“三沿五区”裸露坟墓的绿化覆盖工作。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制止和处理殡葬活动中涉及环境保护行为。

县应急管理局: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查处无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经营单位。

县综合执法局:对在城区广场、公路、街道等公共场所占道办丧、制售丧葬用品行为进行制止,参与做好丧葬礼俗整治的执法和秩序维护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配合民政部门规范丧葬用品市场,取缔违规生产、销售墓体加工点。

县国家公园管委会配合制止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的乱葬乱埋行为,做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县团县委、县妇联: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利用各自的宣传教育阵地,开展殡葬改革的宣传教育活动;倡导节俭、科学、健康、文明的殡葬新风。

(三)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整治成效

在党员干部违规建大坟自查自纠工作中,不得出现瞒报、虚报、漏报、不整改、敷衍整改等行为,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进度安排完成工作任务,及时反馈,加强整改力度,构筑长效机制,堵结合,标本兼治,确保殡葬整改工作取得实质性的效果。

 

 

仙居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3日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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