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校外培训机构的六点提醒请收好——仙居县教育局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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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2021年寒假将至,为了让您的孩子度过一个平安、和谐、充实的假期,我们衷心希望家长朋友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密切配合学校为孩子营造一个健康安全和谐的成长环境。在您为孩子安排假期学习生活的时候,仙居县教育局提醒您:请慎重选择校外培训机构! 提醒一:充分利用假期时间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注重培养孩子的道德品质、学习习惯、生活技能等综合素质,促进孩子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作用,不跟风攀比,盲目选择培训结构会给孩子带来过多、过重的课外负担,甚至造成心理压力,影响孩子健康成长。 提醒二:如果孩子确实有教育培训需求,请您深入了解培训机构的具体情况,选择经教育部门审批的正规培训机构(见附件1):是否通过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是否亮证经营;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是否公示教师资格;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公示收退费办法;是否存在广告夸大宣传;是否依法签订培训合同等。 提醒三:对于举办艺术、体育类培训的机构,以及少年儿童看护服务的托管、家教机构,根据相关管理规定,此类机构不要求领取办学许可证,但必须取得《营业执照》且不得开展中小学学科类培训业务。 提醒四:目前疫情态势依然严峻,决不可掉以轻心,特别是要提醒子女保持社交活动距离,在公共场所按规定佩戴口罩,保持良好个人卫生,自觉坚持安全出行,自觉做好疫情防护。疫情防控如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提醒五:培训机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3平方米;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我县中小学同期进度,不得开展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培训前应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见附件2),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提醒六:自觉抵制违规培训行为,凡是没有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一律不参加!凡是家教托管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的培训机构一律不参加!凡是在居民住宅、简易建筑、地下室和其它不适合办学或有安全隐患的场所开展培训的培训机构一律不参加!凡是授课教师没有教师资格证的培训机构一律不参加!凡是达不到防疫要求的培训机构一律不参加! 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和在职教师存在违规办学办班行为,欢迎各位家长监督,举报监督投诉电话:0576-87728726,0576-89321238。 家长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孩子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而不懈努力! 祝阖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仙居县教育局 2020.1 附件1:县教育局审批的培训机构一览表(以发证先后排序)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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