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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仙居县纪委仙居县监委机关学习制度


发布日期:2020-09-29 17:17 访问次数:

中共仙居县纪委仙居县监委机关学习制度

 

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内容

(一)政治理论学习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中央、省、市、县党委和纪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

3.党的历史知识、党建知识。

4.党章党规党纪知识,内部规章制度。

5.浙江省党员教育信息化平台“时代先锋”网站学习内容。

6.其它政治理论知识

(二)业务学习

1.纪检监察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矩规章、规定

2.纪检监察工作有关的经济、科技、文化、管理、金融、财务、审计等知识

3.有关监督执纪问责经验做法

4.有关执法审查工作的方法技巧。

5.其它业务工作知识。

二、时间安排

原则上每周集中学习一次。

三、学习形式

机关干部学习和支部党员学习一般合并进行。

1.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既要参加集中学习,又要积极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各种形式的自学活动。

2.目标学习与兴趣学习相结合。重点抓好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方面的学习,学以致用,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鼓励机关党员干部开展兴趣学习,培养健康的学习兴趣和生活情趣,陶冶情操,提高人文素养。

3.专家讲座与干部论坛相结合。根据社会形势和工作形势,每年确定若干学习主题,邀请专家开设讲座。对需要交流碰撞以达成共识或提高认识的业务工作,以干部论坛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研讨。

4.领导讲课与心得交流相结合。轮流安排委领导室主任和业务骨干上业务课。轮流安排年轻党员干部就学习心得、工作体会进行发言。

四、组织领导

机关集中学习由干部室负责组织,机关党支部配合。各室学习由室主任组织安排。

五、学习要求

1.学习要有计划、有记录。干部室会同机关党支部制定机关党员干部年度学习计划,分别做好机关干部学习记录和支部学习有关记录。支部党员还要制定个人学习计划。

2.各室主任负责组织本室干部参加集中学习活动和开展自学活动。党员干部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集中学习,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告知干部室。

3.干部室、机关党支部负责检查学习情况,做好考勤考核工作。干部的学习情况将作为干部年度述职考评、党员党性体检的一项重要内容。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学习制度》同时废止。

 

 


信息来源: 仙居县纪委县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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