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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科

发布日期: 2020-09-28 16:00 访问次数:

内设机构(科、处室)名称: 社会保障科
职能:

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企业单位职工、个体劳动者、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养老保险全国、全省统筹政策。拟订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区域统筹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本政策。拟订企业年金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核定县级参保单位费率,拟订定点协议机构资格标准和管理办法。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审核建议。负责县级和在仙省部属企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拟订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监督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基金的支付管理和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社保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县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吴鑫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8:00-11:30,14:30-17:30; 冬令时,8: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公开电话:0576—87773498

信息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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