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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

发布日期: 2020-09-28 15:57 访问次数:

内设机构(科、处室)名称: 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
职能:

拟订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牵头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实施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员来仙居就业(不含专家)相关政策。拟订全县失业保险的政策、改革方案和调剂金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失业保险基金监督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基金的支付管理和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和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政策。组织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政策,负责管理企业在职职工、社会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县职业技能大赛。综合管理全县技工学校。负责人力社保类办学、培训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拟订劳动关系协调政策。制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拟订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拟订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民工工作、家庭服务业发展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全县农民工工作、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承担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和县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郭潇潇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8:00-11:30,14:30-17:30; 冬令时,8: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公开电话:0576—87789100

信息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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