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县级部门 > 县发展改革局 > 组织机构 > 内设机构

能源发展科

发布日期: 2020-09-28 09:52 访问次数:

内设机构(科、处室)名称: 能源发展科
职能:

能源发展科。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研究、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电力、天然气、成品油、煤炭、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节能降耗等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审核上报工作,负责能源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能源专项资金(基金)计划。负责能源运行调节,制定能源运行调节政策。负责电力行业管理,协调电力供需、电网运行中的有关问题。负责电力电量平衡和电力年度计划编制及管理,监督指导电力调度和电力交易。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指导节约用电,牵头处置大面积停电事故。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保障运行管理。负责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监督指导天然气调度运行,保障天然气供需平衡。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节能降耗、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节能地方标准和能源双控政策。按规定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负责节能产品认定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县能源监察(监测)和行政执法工作。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参与能源价格制定。

负责人:俞建辉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8:00-11:30,14:30-17:30; 冬令时,8: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公开电话:0576—89385929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