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10240026811889/2020-10394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 发布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财政预决算_old |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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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全县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拟订农业农村有关政策,承担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相关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实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及配套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国有农场建设管理工作。 4.负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家乐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指导农产品营销管理工作和农业国际国内展示展销活动。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管理和渔政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农家乐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休闲观光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配合做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7.负责农业资源管理。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负责管理农业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依法开展农业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开展兽医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动植物疫情疫病,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县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有关农业对外援助项目。 14.拟订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督促扶贫开发工作。完成上级扶贫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衔接重点帮扶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二、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3,493.92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764.5万元,增长49.3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门合并。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2,884.20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2,884.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221.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5,663.05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125.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50.89万元,占23.07%;项目支出13,174.74万元,占76.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493.9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764.5万元,增长49.3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门合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02.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25%。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82.11万元,增长4.1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门合并。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02.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4.39万元,占1.18%;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0.60万元,占2.71%;卫生健康(类)支出223.60万元,占1.83%;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29.16万元,占0.24%;农林水(类)支出10,890.37万元,占89.25%;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267.82万元,占2.19%;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16.26万元,占2.59%;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802.44万元,支出决算为12,20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5.81万元,支出决算为97.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门合并人员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3.64万元,支出决算为12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门合并人员增加、医疗费用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3.66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门合并人员增加、医疗费用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55.29万元,支出决算为1896.5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9.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门合并人员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14.56万元,支出决算为105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门合并人员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 病虫害控制(项)。年初预算为340万元,支出决算为66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动物防疫项目补助资金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19.01万元,支出决算为26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门合并人员增加、年中住房公积金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50.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76.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74.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23.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8.75%。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67.42万元,增长52.1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门合并。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23.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4,037.77万元,占82.01%;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885.64万元,占17.99%;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6.41万元,支出决算为4,923.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00.67%,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职能增加。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37.7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合并,职能增加。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6.41万元,支出决算为885.6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61%,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合并,职能增加。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6.93万元,支出决算为18.43万元,完成预算的68.43%,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号召,缩减三公经费。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1.6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没有因公出国(境)业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33万元,占56.05%,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5.72万元,下降35.6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10万元,占43.95%,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0.73万元,增长9.9%,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职能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没有因公出国(境)业务。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0.33万元,完成预算的86.08%。决算数小于(或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3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项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2.23万元,支出决算为8.10万元,完成预算的150.98%。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公务等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职能增加。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35批次,累计815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10万元。接待815人次,135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仙居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8个,共涉及资金11151.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1.38%。组织对2019年度仙居县美丽乡村精品线、精品村建设资金项目、三农发展资金(动物防疫)等6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868.14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8.88%。 组织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5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4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项目综合评价得分100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仙居县农业农村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美丽乡村建设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执行数为1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创建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村、县级精品村10个、美丽庭院示范村50个。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美丽乡村精品村建设缺少专业的规划设计人才。目前我县没有自己的设计团队,委托的设计公司部分人员未能深入调研,导致规划设计雷同没有彰显地方特色,修复部分与原建筑不协调;二是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资金缺乏。项目资金大部分依靠政府补助,限制了规模性、整体性建设。古建筑修复、精品村建设等加起来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单靠政府的补助资金杯水车薪,远远不能解决问题,需要更多的财政支持和社会支持。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尽快培养和建立本县专业的规划设计团队,更好的深入了解并结合当地环境和整体风貌,突出地方特色。紧紧围绕创建全省美丽乡村示范县目标,在确定建设项目前做足做好准备,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可预见的问题及应对策略,让每个精品村建设既充分利用了当地资源,又具有本村的特色和亮点;二是加快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提高本村各项建设资金的自筹能力。可以种植些经济果林,有条件的可以建设山水景观,打造富有特色的乡村旅游品牌,吸引游客销售当地土特产等方式增强自身的创收能力。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55.5万元,执行数为165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惠及农户103988户,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实施过程上存在的问题:部分村在补贴申报中存在面积不实的情况,要求其整改后再上报补贴面积数据;二是项目管理上存在的不足:由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涉及到的耕地面积达到16万余亩、农户10万余户,无法全面检查核实,只能进行每年轮替抽查。下一步改进措施:引入高分卫星遥感、无人机巡航拍摄等高技术手段,准确界定各村的种粮耕地面积,杜绝上报面积不实行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4.3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13.51万元,增长319.26%,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职能增加项目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4.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1.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33.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8.3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33.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8.39%。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仙居县农业农村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信息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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