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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项凤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发布日期:2020-07-09 15:52 访问次数:

 日前,经中共台州市纪委、台州市监委指定管辖,中共温岭市纪委、温岭市监委对仙居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项凤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项凤华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项凤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宗旨意识,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仙居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仙居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项凤华开除党籍处分;由仙居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项凤华简历

  项凤华,男,汉族,1965年12月出生,浙江仙居人,大学学历,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6.08-1986.11 仙居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

  1986.11-1990.12 仙居县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1990.12-1991.01 仙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1991.01-1992.09 仙居县人民检察院刑二科副科长

  1992.09-1993.09 仙居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

  1993.09-1994.04 仙居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副主任科员

  1994.04-1996.09 仙居县纪委纪检监察室主任

  1996.09-1998.04 仙居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1998.04-2001.11 仙居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局长

  2001.11-2012.08 仙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2.08-2016.01 仙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常务)、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6.01-2019.09 仙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常务)、检察委员会委员、员额检察官

  2019.09 免去仙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职务

  2020.04 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免去政协第九届仙居县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0.05 免去仙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2020.06 退出检察官员额管理

  2020.07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信息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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