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县级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政策文件 > 行政规范性文件
索 引 号 331024ZF010000/2020-10275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0-07-09 发布机构 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JXJD01-2020-0004
有效性 废止 文号 仙政办函〔2020〕11号

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提前报废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9 访问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步伐,坚决防范变型拖拉机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温岭“5·12”农用车侧翻重大事故情况的通报》(浙 安委〔2019〕13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鼓励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函〔2019〕34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提前报废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台政办函〔2020〕14号)等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提前报废百日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0年8月31日前全面完成变型拖拉机应报废未报废清零,引导鼓励在册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清零及外省籍变型拖拉机劝退回原籍(或就地报废)等清零目标任务。

二、工作措施

通过实施“动员引导一批、执法查纠一批、源头治理一批、严防管控一批”,推进全县按计划完成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清零目标任务。

1.宣传发动,做细工作。严格落实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全面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驾驶人安全全员承诺和提前报废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两站两员”、村级组织、农机安全片组、网格员等的宣教作用,进村入户开展面对面、一对一的政策宣传和思想发动,着力营造强势推进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浓厚氛围。深入细致开展变型拖拉机驾驶人的转岗帮扶工作,帮助实现驾驶人尽快转岗转业。

2.严格执法,强化管控。严格落实行业从业安全监管,加强矿山码头、物流市场、运输企业、建设工地、道路养护、市政环卫等领域行业管理,鼓励引导相关经营主体使用绿色货运车辆,加大变型拖拉机营运乱象的整治力度,实现辖区内变型拖拉机零雇佣。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要积极和公安交警部门密切配合,强化路面联合执勤执法力度,聚焦重点路段、重点区域、重点时节,加大路面违法查处力度和频次,积极应用天网监控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严厉打击和查处变型拖拉机各项违法违规行为和营运活动。

三、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6月1日—2020年6月30日)

召开动员会议,组织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宣传教育。做好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计划与资金安排等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目标任务有序顺利完成。

2.专项攻坚治理阶段(2020年7月1日—8月31日)

全面实施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提前报废攻坚行动,落实拖拉机道路限行和提前报废补偿政策,加强报废业务工作指导与监督管理,开展不定期工作督导,严格路面执法管控,着力破解重点难点问题,全力推进存量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和市场退出。

3.总结完善阶段(2020年9月1日—10月31日)

对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提前报废工作进行回头看,做好查漏补缺,及时发现、督导、整改存在的问题,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并对专项工作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和总结,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县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提前报废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工作落实到人。

县委宣传部:负责牵头开展正面舆论宣传和引导。

县委政法委:负责指导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县信访局:负责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工作涉及的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解释工作,疏导化解矛盾,配合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强化路面管控,严肃查处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县司法局:负责做好实施攻坚行动的法治工作指导。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补偿资金,并做好资金发放的监管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县分局:负责变型拖拉机废气排气检测和污染防治等。

县建设局:负责落实建筑行业不雇用变型拖拉机。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交通运输和道路养护行业不雇用变型拖拉机,联合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变型拖拉机公路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变型拖拉机和驾驶人源头管理与宣传教育,落实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补偿政策,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执法检查,及时核查并反馈公安部门查扣的变型拖拉机信息,定期统计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进度。

县商务局:负责指导变型拖拉机报废回收企业以合理的价格回收,并做好报废拆解相关管理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将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和综合监管范畴。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落实环卫行业不雇用变型拖拉机,对人行道变型拖拉机违停行为查处。

各乡镇(街道):全面落实变型拖拉机属地安全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开展摸底调查、政策宣传、联合交警上路执法检查及辖区内存量变型拖拉机清零淘汰工作,执行变型拖拉机道路限行和行业禁入规定。

2.县乡联动,攻坚克难。通过工作任务共推、短板问题共治、整治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共建等方式,形成实施方案、整治对象、工作重点、任务安排和监督方式同步同向,确保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提前报废百日攻坚行动成效更加显著。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发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作用,加大对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工作的人力、物力支持,扎实推进,形成监管合力,彻底消除事故安全隐患。

3.正面引导,维护稳定。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提前报废百日攻坚行动事关百姓切身利益,涉及面广量大,要充分认识变型拖拉机安全事故隐患对社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造成的严重危害,强化舆论正面引导,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拖拉机雇佣单位和驾驶人积极配合、主动退出,鼓励群众举报拖拉机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相关利益群体矛盾风险的预警和有效防范化解,避免行动引发社会矛盾和舆情炒作,维护社会和谐安定。

4.强化督查,加快推进。将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提前报废工作列入对乡镇(街道)的年度目标任务责任制考核,及时跟踪检查乡镇(街道)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提前报废攻坚行动工作落实情况,加强业务工作指导,不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进行工作进度通报,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查跟进。同时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交流,推广共享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长效监管工作机制。


                              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9日


【政策解读】:《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提前报废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