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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1024097565672E/2020-1190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0-07-16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仙居县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直”补助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7-21 访问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要求,根据仙居《关于做好全县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直”补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仙居县“两直”补助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

(一)补助条件

2019年底前设立且正常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补助对象:

1.2019年度纳税额大于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属于受疫情影响严重,2019年度无纳税但符合以下行业范围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影剧院、网吧、酒吧、舞厅、KTV、游艺厅、棋牌室、美容美发、公共浴场、足浴室、健身房、诊所、培训机构、茶座茶室、室内游泳馆、餐饮、住宿、旅行社、交通运输、家政服务。
注: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小微企业判定标准》(GS46—2018)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是指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依法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个人。

(二)不予补助情形

1.小微企业不予补助情形

属于以下任一情形的小微企业,一律不予补助:

吊销未注销的小微企业;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小微企业;

未在6月30日前完成2019年度企业年度报告,或已完成2019年度企业年度报告但为“全零申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经营性指标均填写为0)的小微企业;

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小微企业,以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小微企业;

列入省市场监管局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省人力社保厅的拖欠工资黑名单、省应急管理厅的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省生态环境厅的环境违法失信黑名单之内的小微企业;

列为税务非正常户、列入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和纳税信用等级D级的小微企业,以及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小微企业;

评为“亩产效益”综合评价D类的工业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库中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

分支机构。

2.个体工商户不予补助情形

属于以下任一情形的个体工商户,一律不予补助:  

吊销未注销的个体工商户;

标记为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

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体工商户;

列入省人力社保厅的拖欠工资黑名单、省应急管理厅的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省生态环境厅的环境违法失信黑名单之内的个体工商户;

列为税务非正常户、列入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和纳税信用等级D级的个体工商户,以及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个体工商户;

评为“亩产效益”综合评价D类的个体工商户;

限额以上服务业个体工商户。

二、补助资金要求

(一)补助金额

1.2019年度纳税额大于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补助标准:小微企业1万元/户,个体工商户0.3万元/户。

2.属于受疫情影响严重,无纳税但符合特定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补助标准:小微企业0.8万元/户,个体工商户0.2万元/户。

(二)资金用途

补助资金使用要符合有关规定,不得用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应优先用于以下支出:1.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费;2.支付生产经营房屋租赁费;3.支付生产经营性贷款利息;4.支付生产经营性水电气等费用;5.其他符合纾困政策的相关支出。

三、自主申报方式

(一)自主申报时间

7月17日至7月20日,请各位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申报期限截止后申报通道自动关闭。

(二)自主申报方式

线上申报。小微企业和个体户通过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号,在“补助申报”专栏进行仙居县小微企业及个体户补助申请。

四、补助流程

1.资格核查(7月18日至7月21日)

组织力量对申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户进行核查,定期汇总核查申报名单。

2.名单公示(7月19日至7月24日)

最终确定的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和补助金额将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分批公示,公示期3天。

3.补助申领(7月22日至7月27日)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户,请在7月27日前,及时做好“小微通”的账号注册、电子执照申领、银行账户核对等,请注意填写的准确性,因为输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银行账号等信息,将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到账。

4.发放资金(7月30日前)

通过国库支付系统与“小微通”平台技术对接,在30日前通过国库支付系统将补助资金拨付到补助对象的银行账户。具体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自主申报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县政府将收回财政补贴资金,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置。

具体政策咨询请与县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专班联系,联系电话:0576-87751232。

 



县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专班

2020年7月16日



     政策图文解读:@仙居县小微企业及个体户,“两直”补助发放啦!!!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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