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仙居县纪委县监委对淡竹乡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原副主任应永杰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应永杰于2014年5月至2016年10月在埠头镇人民政府工作期间,受国家机关委托从事征缴、保管埠头镇2015年度、2016年度农医保资金工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农医保资金人民币320余万元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按程序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审查调查期间,应永杰在忏悔录中剖析道,其不懂法而又没去学法,工作上没有先请示而自作主张,没有在利益面前保持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最终酿成了大错,给自己带来了无尽后悔,给家庭带来了伤害,给单位造成了不良影响。其知罪、认罪、悔罪,表示一定改过自新,洗心革面,做一个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人。
信息来源:
仙居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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