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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视频点赞就能轻松赚钱?

我县警方跨省打掉诈骗团伙 6000余人上当


发布日期:2020-07-10 08:24 访问次数:

        近日,我县警方打掉一个以张某、宋某、焦某、曾某为首的跨省市的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5名,冻结涉案资金400余万元,初步核查涉案资金近1000万元,经梳理受害人达6000余人。
 
        宅家发现创收路
 
        今年3月底,因疫情禁足在家,我县市民陈女士在刷微信时却意外发现创收门路,有微信好友在朋友圈“炫耀”,称其每天在短视频社交平台上简单地点赞就可以赚钱。她不由得心生羡慕,在这位好友的推荐下下载了一款名为“网红抖商”的APP。
 
        登录后,陈女士发现网页随处可见某知名短视频社交平台的痕迹。“网红抖商”宣称是一款国内权威的视频全网大数据开放平台,依托专业的数据挖掘与分析能力,构建多种数据算法,有着专业团队,创业成本低、利润高、风险小。
 
        标榜每天轻轻松松做任务、分享、推广赚钱,月入十万百万不是梦,是疫情期间最适合居家创业的项目,还坚称“只要主流平台不倒,平台就可以长久走下去”。
 
        贪图小利入骗局
 
        看着这些光彩夺目的宣传,起初只是想了解一下的陈女士开始跃跃欲试。
 
        平台管理人员告诉陈女士,如果想要参与“点赞赚钱”的活动,就必须要先充值成为会员,目前平台有特大优惠活动,“充值299元系统自动升级享受599元收益,其中最高充值999元可享受1980元网红抖商级别会员的收益,”配额为12900元,即投资999元,做完任务可赚取12900元,而每天保底收益为60元。
 
        陈女士心想保底15天就能回本,就充值了999元成为会员。不仅如此,得知邀请新成员参与可以赚取“介绍费”的陈女士又立即注册了一个“小号”,还动员老公、弟弟、儿子和闺蜜等,各自充值了299、599、999元不等成为会员。
 
        想着双号齐开,每天看看视频动动手指就能轻松赚钱,陈女士憧憬着美好的“钱途”。一开始也真提现了100元,可加入才没几天,就无法提现了,提交的任务结果总是通不过审核,即便任务通过,就会被告知目前后台出故障需维护7天,提现通道暂时关闭,到最后发现APP也无法登录。
 
        跨省追踪打团伙
 
        陈女士醒悟过来自己是受骗了,就向我县警方报了案。
 
        县公安局反诈中心通过缜密侦查,锁定了团伙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抓捕条件成熟后,今年4月初开始,民警兵分多路辗转全国多地,克服重重困难展开抓捕,历时一个月奋战,团伙成员宋某、焦某、童某、谢某,及“黑灰产”成员李某先后在河南新乡、驻马店,广东深圳、江苏南通等地落网归案。
 
        半月吸金近千万元
 
        经查,40岁的宋某在深圳有一家网络技术公司,去年年底,在一次饭局上结识了河南人焦某、张某和广东人曾某,一番合谋,四人决定模仿某省台曝光的一种诈骗平台的技术手法创收。虚构平台是为某知名短视频平台完成任务为噱头,充值不同等级达到会员可以得到相应的报酬为诱饵,诈骗入会会员的钱财,通过网络购买服务器、对公账号、银行卡等。
 
        具体分工为宋某负责开发“网红抖商”APP,焦某、曾某负责平台推广、发展会员;张某负责后台操控玩家任务完成与否;宋某公司员工童某、谢某负责技术维护。
 
        平台于3月27日上线,6人人手一部手机,穿梭于广州市各大宾馆打掩护,到4月15日第一名嫌疑人落网,短短半个月时间,涉案人员每人分红五六十万元,被冻结的资金40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焦某、童某、谢某、李某等已被批准逮捕,张某、曾某被列为网上追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信息来源: 仙居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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