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1024737798117G/2020-11104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0-06-09 | 发布机构 | 仙居县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文号 | - |
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仙居县企业开办政府购买印章刻制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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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仙居县企业开办政府购买印章刻制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9日
仙居县企业开办政府购买印章刻制服务工作方案
为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落实营商环境便利化“10+X”行动工作要求,现根据《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一日办结便利化行动方案》(浙改办发〔2019〕24号)、《台州市贯彻落实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行动实施细则》(台防指〔2020〕42号)、《台州市2020年“深化‘两抓’年打赢经济发展翻身仗”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实现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企业开办环节产生的印章刻制费用,进一步降低企业开办成本,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仙居县内新注册成立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实行首套印章(企业名称章、法定代表人姓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刻制费用由政府承担。 二、实施内容 (一)机构选择。企业在县办事大厅企业开办“一天办结”专窗设立登记或通过“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平台(以下简称企业开办平台)申领营业执照时,从企业开办“一件事”服务印章刻制名录库中选取刻制单位。印章刻制单位须在仙居县范围内设立登记,具备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完成法人用户认证,通过政府采购确定入库名单。 (二)印章刻制。印章刻制单位接到企业开办平台推送的订单数据或“一天办结”专窗工作人员共享信息后30分钟内将印章送至县办事大厅企业开办“一天办结”专窗,并在《印章刻制确认单》(详见附件1)上加盖企业印模,首套印章与营业执照在专窗同步发放或者通过快递免费寄递。 (三)价格确定。确定每家企业首套印章(五枚,含企业名称章、法定代表人姓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价格上限为120元/套,不足五枚的,价格不超过24元/枚,印章的规格、式样、印文和印材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具体以印章刻制服务协议为准。 (四)费用结算。按照财政相关规定执行,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承担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费用审核结算工作。印章刻制单位办理结算时需提供合法票据及《仙居县首套印章刻制费用结算明细汇总表》(详见附件2)。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县委改革办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工作方案的实施;县财政局负责保障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印章刻制单位与企业开办平台数据对接,费用结算;县公安局负责对印章刻制单位的行业管理,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印章服务质量。 (二)建立制度,强化考核。纳入企业开办“一件事”服务印章刻制名录的单位由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组织进行专项考核,对无法履行服务承诺的,实时移出名录。 (三)加强宣传,注重总结。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信、互联网等各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我县企业开办便利化的新举措,提高公众知晓度,营造良好的氛围,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及时上报。
附件:1. 仙居县首套印章刻制费用结算明细汇总表 2. 印章刻制确认单
附件1 仙居县首套印章刻制费用结算明细汇总表
印章刻制单位(盖章): 填报人(签名): 填报时间:
附件2 印章刻制确认单
信息来源: 仙居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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