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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31024ZF010000/2020-10393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 发布日期: 2020-06-04

关于公开征求《仙居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04 16:31 访问次数:

征集内容:

为了进一步增强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仙居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0年6月15日前进行书面意见反馈。

 

联系人:李海侠    联系电话/传真:89372860    电子邮件:1032292880@qq.com 

 

决策依据:根据《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浙政办发〔2020〕2号)和《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20〕18号),结合我县实际。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

                                  2020年63

 



附件2

仙居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提升我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建设美丽仙居,根据《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浙政办发〔20202号)和《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201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仙居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实现城市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为目标,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为重点,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以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为契机,通过“补短板、创特色”将绿色工业、农业与生活水平提升和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有机融合,高质量建设“美丽仙居”

二、总体目标

以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为重点,大力推进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实现全县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推进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提升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在固体废物监管、市场、技术等关键环节取得明显进展,力争2021通过浙江省无废城市建设验收

建设年限

基准年:2019

创建阶段:2020年至2021

巩固阶段:2022年至2023

重点任务

(一)推动工业绿色发展,促进固废趋零增长

1、多层级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深入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城市(基地)建设(县发改局牵头,县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配合,各乡镇街道根据属地任务要求落实,以下均需各乡镇街道根据属地任务落实,不再列出)促进产业链式循环发展,深化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县发改局牵头);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扩大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县经信局牵头)

2、深化再生资源产业发展。支持企业建立健全仙居县回收体系,培育1家回收行业骨干企业(县商务局牵头);加速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谋划实施一批示范性、引领性技改项目;开展空间整合,对不适应转型升级的企业加快“腾龙换鸟”,鼓励企业开展兼并重组,优化资源整合配置(县经信局牵头,县发改局配合)

3、拓宽提升固废综合利用途径和效率。推进燃煤电厂协同处置污泥、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熔融、工业废盐综合利用等试点项目,试点探索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配合)。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固体废物治理关键共性技术公关和成果应用示范(县科技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配合)

(二)推行农业绿色生产,促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1、推进种养循环农业示范,促进畜禽粪污深度综合利用。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为主体,创建生态农场、生态农庄和生态企业,实现主体小循环。以乡镇(街道)为重点,构建种养平衡、产业融合、物质循环的区域中循环。统筹布局农业产业以及废弃物回收利用企业、有机肥加工企业等配套服务设施,实现全域大循环。深入推进“肥药两制”改革,减少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量及其废弃物产生量(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2、完善收集利用,逐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加强秸秆利用,各地因地制宜确定秸秆收集处理方式和布局,完善秸秆收集体系。推进机械化粉碎还田、过腹还田技术替代直接还田。加大饲料化、燃料化和基料化等技术推广。(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3、完善其它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利用处置体系。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完善“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机制,逐步推行使用易于回收处理和再生利用的包装材料,完成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全覆盖。进一步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完成全县所有无害化处理中心和生猪定点屠宰场的车辆洗消中心建设(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供销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利用

1、纵深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推广“政府+社会、物业+专企”的“四轮驱动”垃圾分类模式,建立健全协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机制,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处理差别化收费制度;积极创建分类示范点位,到2020年底推进14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村建设;规范分类投放设施,明确分类类别、种类和标志标识,规范分类操作流程;实施投放奖惩机制,在管好“分类桶”的基础上大力推广梯级“桶长制”,完善配套奖惩措施(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配合)

2、完善垃圾收运利用体系。建立完善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交易市场一体化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依托垃圾分类智慧预约回收平台,推进全县住宅小区“互联网+”回收模式(县商务局牵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统筹建设具备大件垃圾暂存、中转、拆解等功能的大件垃圾集散点;加强城镇老旧转运站升级改造和建制镇垃圾转运站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责任制,配套建设分类收集设施,优化转运站点布局,健全相衔接的收运网络,延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链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县商务局配合)

3、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按照《全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餐厨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工程(县行政执法局牵头)。建成后的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实施“装、树、联”,强化信息公开(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牵头),提升运营水平,确保达标排放(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

4、加强建筑垃圾规范管理。继续推进“四个一”行动,加大对全县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的指挥和调度,确保现有建筑垃圾消纳场属地监管到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县经信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加快设施建设,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细化装修垃圾分拣,鼓励在装修垃圾综合再利用上寻找新突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配合)

(四)提升工业固废收运处置能力,筑牢环境安全防线

1、加快补齐固废处置能力缺口。重点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和危险废物集中焚烧设施建设项目。统筹推进一般工业固废与生活垃圾协同焚烧处置,加快实现协同焚烧处置设施全覆盖,允许与生活垃圾性状相近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置,共享能力资源;鼓励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在5000吨及以上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已自建危废处置设施的企业依法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开展社会化服务,降低废物运输和周转风险,有效分担全县医化行业危废的处置需求(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牵头,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

2、持续清洁生产,推动固废源头减量。分批依法对重污染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开发应用有利于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生产工艺及“三废”治理技术。建立健全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区域难以实现有效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项目(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牵头)

3、提高固废收集转运专业化能力。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危废集中收运体系,规范转运、贮存、处置、台账等各环节,鼓励将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社会检测机构实验室废弃物、有害垃圾等统筹纳入小微企业危废集中收运体系(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牵头,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推进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体系建设,鼓励依托县域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拣中心,建立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分拣中心(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牵头,县行政执法局配合);规范医疗废物收运体系,依托乡镇(街道)医疗卫生机制,继续推行医疗废物“小箱进大箱”收集模式,实现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网络体系全覆盖。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对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规范化分类处置,提高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商务局配合)

4、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全面组织应用省级固废管理信息系统,切实提升企业入网率和应用率,全面推行产废申报登记、危废管理计划备案、固废管理台账、固废转移联单的电子化。加强危险废物视频监控系统联网运行,及时排除预警情况(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牵头)。加快信息共享,实行电子转移联单与电子运单互联、GPS轨迹图实时比对,使用信息化手段遏制非法运输、非法转移等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配合)

5、完善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市场体系。鼓励专业化第三方机构从事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环境污染治理与咨询服务,积极培育本地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县经信局牵头)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结果为依据,优先支持标准高、规模大、水准一流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示范项目改建扩建,培育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领跑企业(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牵头);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在生活垃圾焚烧、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等领域,继续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的PPP合作模式(县发改局牵头);加强重点领域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引导仙居县金融机构资金向纳入“无废城市”工程建设项目表的项目和企业倾斜(县金融中心牵头)

6、健全固体废物监管体系。建立完善网格化的巡查机制,可依托“基层治理四平台”提高村(镇)环保网格化巡查队伍覆盖率(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牵头,县政法委配合);创新固废监管模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牵头);重点加强固体废物物流及资金流的管理,加大固体废物运输环节管控力度,严查无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资质企业从事危险废物运输的行为(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严控产废单位将处置费用直接交付运输单位或个人并委托其全权处置固体废物的行为(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加强固废监管司法保障,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等沟通协作(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牵头、县公安局配合)

7、强化固废风险防控能力。在全县范围完善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专业化队伍和应急处置网络。提高危险废物污染控制应急处理技术、装备水平,配置专业化的危险废物环境监测装备。重点配置能够快速现场检测分析危险废物类别和性质的监测仪器与装备,以及建设处理危险废物应急事件时的应急贮存设施(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牵头配合)

(五)营造无废文化氛围,培育“无废城市”细胞单元

1、制定“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方案。多途径开展“无废”宣传。通过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大力宣传“无废城市”理念、工作成效等。开展“无废城市”满意度调查,动员公众积极参与到“无废城市”工作建设中,营造各方共同创建“无废城市”的良好氛围(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牵头,县统计局配合)

2、大力培育“无废城市”细胞单元。实施“无废城市”基本单元示范创建。聚焦机关、企事业单位、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社区、村镇、家庭、学校、工农业园区等基本单元,提炼典型实践案例,总结凝练仙居县“无废城市”建设模式的典型性、代表性和可推广性。(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局、县教育局按职责分别牵头)

五、实施步骤

(一)明确工作举措。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保障措施等,2020年6月底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生态环境厅。

(二)组织开展建设。各乡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是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要依据职责分工,注重制度创新,努力构建政府引领、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共建共享机制。

(三)及时总结评估。及时总结工作进展,年底前向省生态环境厅和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提交相关总结材料,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计划、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建设工作信息。参照《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管理规程》(浙土壤办〔20201号)于2021年9月底前向省生态环境厅提出申报申请。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仙居县组建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府办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局长为副组长,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金融工作中心、统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五水办、各乡镇街道等负责人为成员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二)深化部门协作

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作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理推进的工作格局。各乡镇街道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依据无废城市建设属地管理要求围绕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加强协作配合,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监督管理,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强化科学考评

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好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分年度对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202012月底前,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考核评估结果纳入美丽仙居考核体系。

严格监管执法

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强化一般工业固废、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督导检查。相关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以及无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经营活动。

(五)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宣传,深入开展“无废城市”理念推广工作。面向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凝聚民心、汇集民智,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加大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宣传教育,有效化解“邻避效应”,引导形成“邻利效应”。将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内容纳入有关教育培训体系,加强“无废细胞”创建工作。依法加强固体废物产生、利用与处置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营造政府有效引导、企业自觉执行、公众积极参与的氛围,有效引导绿色、健康、可持续的消费需求,形成有力的市场终端推动力。

 

1  仙居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

2  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指标体系

3  指标说明

 

 


1

仙居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仙居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强化工作组织领导,扎实推进仙居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单

 长:梅安虎

副组长:吴伟俊  县府办

            徐荣伟  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

 员:王宝水  县委政法委

李常青  县发展改革局

吴鸿飞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郑福强  县教育局

曹万星  县科技局

卢建国  县公安局

应强华  县财政局

应吉祺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沈雄伟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崔永忠  县交通运输局

潘利平  县农业农村局

陈志明  县卫生健康局

徐国华  县应急管理局

吴伟锋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周恩虔  县统计局

徐国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吴天军  县商务局

苏盛华  县金融工作中心

应日新  县供销社

吴正东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齐光水  县五水办

王镱雯  福应街道

王建平  南峰街道

王丹姿  安洲街道

王林巧  安岭乡

王柳纹  溪港乡

王美珍  湫山乡

   横溪镇

陈永林  埠头镇

   皤滩乡

   白塔镇

郑坦杰  淡竹乡

杨旭明  田市镇

尹忠卫  官路镇

张笑笑  上张乡

   步路乡

   广度乡

李伟军  下各镇

吴伟明  大战乡

   双庙乡

芦宇亮  朱溪镇

以上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徐荣伟兼任办公室主任。


2

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指标体系

 

必选指标

一、产废无增长目标指标设置

序号

指标名称

目标值

数据来源

1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年度增长率

零增长或负增长

生态环境分局

2

实施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总数年度增长率

5%

生态环境分局

3

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的工业园区占比

100%

生态环境分局

4

城乡生活垃圾增长率

零增长

建设、农业农村

5

化肥用药使用量年度增长率

负增长

农业农村局

二、“资源无浪费”目标指标设置

序号

指标名称

目标值

数据来源

6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97%

生态环境分局

7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60%

综合执法局

8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60%

建设、经信

9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

80%以上

卫健局

10

秸秆综合利用率

95%

农业农村局

11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90%以上

农业农村局

三、“设施无缺口”目标指标设置

序号

指标名称

目标值

数据来源

12

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理率

99%

生态环境分局

13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综合执法局

14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

100%

卫健、生态环境

15

农业废弃物安全处置率

病死猪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率

90%以上

农业农村局

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

90%以上

16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数量

5个以上(县、市区为两个以上

生态环境分局

四、“监管无盲区”目标指标设置

序号

指标名称

目标值

数据来源

17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企事业单位上网率

80%以上

生态环境

18

村(镇)网格化巡查队伍覆盖率

90%以上

负责“无废城市”建设的协调机构

19

危险废物运输转移联单和电子运单互联率

100%

生态环境分局

20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查查处率

100%

生态环境分局

五、“固废无倾倒”目标指标设置

序号

指标名称

目标值

数据来源

21

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

100%

综合执法局

22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100%

卫健局

23

实验室废弃物集中统一收运覆盖率

100%

卫健局

24

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覆盖率

100%

农业农村局

六、“保障无缺位”目标指标设置

序号

指标名称

目标值

数据来源

25

“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性文件制定

2个以上

负责“无废城市”建设的协调机构

26

“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情况

建立考核办法

组织部门

27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投资占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比重

逐年提高

生态环境

28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领导企业数

1个以上

生态环境

参考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目标值

数据来源

废污水直排

29

“污水零直排区”年度工作完成情率

100%

五水办

30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80%以上

建设

废气无臭味

31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

生态环境分局

32

年度涉气重读信访投诉量

负增长

生态环境分局

公众满意度

33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80%以上

统计


3

 

指标说明

指标说明仅对 21 个浙江特殊指标作出说明,其余 12 个指标的解释及计算方法说明参照《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环办固体函2019467 号),数据来源按照本指标体系执行。

1、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年度增长率

1)指标解释:指纳入固体废物申报登记范围的工业企业,当年每万元工业增加值的工业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工业危险废物,下同)产生量比上一年相应产生量的增长比率。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5085)、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 5086)及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GB/T 15555)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危险废物指工业企业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工业增加值以统计部门提供的官方数据为准。

2)计算方法: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工业增加值;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年度增长率(%=(当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上一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上一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100%

3)发展趋势:未来该指标应实现零增长,并逐步趋于负增长。

4)数据来源:生态环境、统计。

2、实施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总数年度增长率

1)指标解释:指辖区内当年开展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总数相比上一年实施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任务总数的增长率。

2)计算方法:实施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总数年度增长率(%=(当年实施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总数-上一年实施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任务总数)÷上一年实施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任务总数×100%

3)发展趋势:未来该指标应实现稳定增长直到所有工业企业均完成清洁生产。

4)数据来源:经信、生态环境、发展改革。

3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的工业园区占比

1)指标解释:指辖区内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数量占辖区内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总 数量的比例。

2)计算方法: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的工业园区占比(%=辖区内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 造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数量÷辖区内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总数量×100%

3)发展趋势:未来所有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均应达到相应级别的生态工业园区、循环化园区建设标准。

4)数据来源:生态环境、发展改革。

4城乡生活垃圾增长率

1)指标解释:指当年城乡垃圾产生量比上一年相应产生量的增长比率。

2计算方法:城乡生活垃圾增长率(%=(当年城乡 生活垃圾产生量-上一年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上一年城乡生 活垃圾产生量×100%

3发展趋势:未来该指标应实现零增长。

4数据来源:建设、农业农村。

5化肥农药使用量年度增长率

1指标解释:指当年化肥农药使用量比上一年相应使用量的增长比率。

2计算方法:化肥农药使用量增长率(%=(当年化 肥农药使用量-上一年化肥农药使用量)÷上一年化肥农药使用×100%

3发展趋势:未来该指标应实现负增长。

4数据来源:农业农村。

11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1指标解释:畜禽养殖场工业化处理截污纳管或用于生产沼气、堆(沤)肥、沼肥、肥水、商品有机肥、垫料、基质等并符合有关标准或要求的畜禽粪污量,占畜禽粪污产生总量 的比例。

2计算方法:以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平台中的数据为准。

3发展趋势:未来该指标应逐渐提高。

4数据来源:农业农村。

12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理率

1指标解释:指纳入固体废物申报登记范围的工业企业,当年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理量占当年工业固体废物总产生量的比例。其中,安全处理方式包括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

2计算方法: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理率(%=当年工 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量÷当年工业固体废物总产生量×100%

3发展趋势:未来该指标应不断提高并趋于最大化。

4数据来源:生态环境、经信。

1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指标解释:辖区内无害化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数量占辖区内生活垃圾产生总量的百分比。

2计算方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辖区内无害化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数量÷辖区内生活垃圾产生总量×100%

3发展趋势:未来该指标应不断提高并趋于最大化。

4数据来源:建设、农业农村。


14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

1指标解释:指当年医疗废物安全处置量占当年医疗废物总产生量的比例。

2计算方法: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当年医疗废物安全处置量÷当年医疗机构交付的医疗废物总产生量×100%

3发展趋势:未来该指标应不断提高并趋于最大化。

4数据来源:卫生健康、生态环境。

15农业废弃物安全处置率

1指标解释:农业废弃物安全处理率包括病死猪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率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其中,病死猪集中 专业无害化处理率是指采用焚烧、化制等工厂化方式统一收集 、集中处理的病死猪占全部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比例;废旧农 膜回收处理率是指农膜回收处理量占使用量的比例。

2发展趋势:未来该指标应不断提高并趋于最大化。

3数据来源:农业农村。

17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企事业单位上网率

1指标解释:指固体废物管理系统注册企事业数量占纳入固体废物申报登记范围企事业单位总数量的比率。

2计算方法: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企事业单位上网率(%=固体废物管理系统注册企事业数量÷纳入固体废物申报 登记范围企事业单位总数量×100%

3发展趋势:未来该指标应不断提高并趋于最大化。


4数据来源:生态环境。

18村(镇)网格化巡查队伍覆盖率

1指标解释:执行村(镇)网格化巡察队伍的行政村(镇)数量占辖区内行政村(镇)的总数量的比例。

2计算方法:村(镇)网格化巡查队伍覆盖率(%= 执行村(镇)网格化巡察队伍的行政村(镇)数量÷辖区内行政村(镇)的总数量×100%

3发展趋势:未来该指标应不断提高并趋于最大化。

4数据来源:负责无废城市建设的协调机构。

19危险废物运输转移联单和电子运单互联率

1指标解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填报危废转移联单时须选用具有交通运输部门认定相应资质的车辆、从业人员,并 与承运单位提交的派车单信息一致。

2计算方法:危废处置转移联单与电子运单互联率=危废处置转移联单与电子运单互联数÷危废转移联单总数×100%

3数据来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

20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查处率

1指标解释:指辖区范围内查处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数量占发现相应案件总数量的比例。要求及时发现并依法打击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对生态环境部门移送和公安机关自行发现的涉嫌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


2计算方法: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查处率(%=辖区范围内查处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数量÷发现的相 应刑事案件总数量×100%

3数据来源:公安、生态环境。

21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

1指标解释: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是指城市建成区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和住宅小区数量占单位和住宅小 区总数的比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是指农村地区开展生 活垃圾分类的行政村数量占行政村总数的比率。

2计算方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城市建成区内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和住宅小区数量÷该区域内单位和住宅小区总数×100%

3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行政村数量÷行政村总数×100%

4发展趋势: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应不断提高并趋于最大化。

5数据来源:建设、农业农村。

23实验室废弃物集中统一收运覆盖率

1指标解释:指辖区内开展实验室废弃物集中统一收运的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登记在册的检测机构等 的数量占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登记在册的检测机 构等的总数量的比率。


2计算方法:实验室废弃物集中统一收运覆盖率(%)=开展实验室废弃物集中统一收运的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 生机构、登记在册的检测机构等的数量÷含实验室的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登记在册的检测机构等的总数量×10 0%

3发展趋势:未来该指标应不断提高并趋于最大化。

4数据来源:教育、科技、市场监管、卫生健康。

28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领跑企业数

1指标解释:被评为我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规范化管理优秀企业的企业数量。县(市、区)可不选该指标。

2数据来源:生态环境。

29污水零直排区年度工作完成率

1指标解释:各个单元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达到《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办法》相应验收标准的数量占 辖区内相应单元总数量的比例。农污治理指标内容指农村生活 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标准化;农业面源指标内容指农业农村面源 治理、水产养殖尾水处理生态化等;交通设施指标内容包括码 头港口、船舶锚泊服务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场站、汽车 维修等区域建成污水零直排区

2计算方法:污水零直排区年度工作完成率=通过验收的单元数量÷县(市、区)辖区内相应单元年度任务数 量×100%


3数据来源:治水办(河长办)、生态环境、建设。

3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1指标解释:向污水处置厂排水的城区人口占城区用水总人口的比例。

2计算方法: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向污水 处理厂排水的城区人口÷城区用水总人口×100%

3发展趋势:未来该指标应逐渐升高。

4数据来源:建设。

31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1指标解释:指一年中空气质量优和空气质量良的天数占比。

2计算方法: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一年中 空气质量优的天数+空气质量良的天数)÷总天数×100%

3数据来源:生态环境。

32年度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增长率

1指标解释:涉气重复信访投诉数量与上年度相比的增长幅度。

2计算方法:年度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增长率(%=

(本年度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上一年度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

÷上一年度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100%

3发展趋势:未来该指标应实现负增长。

4数据来源:生态环境。


附件3

关于《仙居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的编制说明

现就编制的《仙居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涉法内容说明

《仙居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编制依据《《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浙政办发〔2020〕2号)和《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20〕18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二、制定程序说明

    根据《仙居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编制依据《《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浙政办发〔2020〕2号)和《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20〕18号)等文件要求,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牵头起草了《仙居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529日征求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行政执法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等10个部门、20个乡镇(街道)的意见,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无意见,现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20〕18号)的要求,《仙居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进行印发。

三、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该文件印发之日即生效。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

                           2020年6   


附件3

对《仙居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局务会议:

《仙居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已经我科审查,现提出法律意见如下:

一、合法性情况

《仙居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的制定主体、制定依据、制定权限、制定程序、送审稿内容和形式合法。

二、后续法定程序

《仙居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由局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后报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承办科室按照办文程序办理,经县人民政府领导签批后,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编号,再交付印发。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宣教法制科

                      2020年6  


征集调查结果:

作者: 仙居县管理员(技术支持-沈露露)

信息来源: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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