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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31024ZF010000/2020-1016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0-06-29 发布机构 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JXJD01-2020-0005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仙政办发〔2020〕18号

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仙居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29 访问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仙居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仙居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县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号)和《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20〕1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仙居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工作目标

以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为重点,大力推进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实现全县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推进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提升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在固体废物监管、市场、技术等关键环节取得明显进展,力争2021年通过浙江省“无废城市”建设验收。

、重点任务

(一)推动工业绿色发展,促进固废趋零增长。

1多层级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深入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城市(基地)建设(县发改局牵头,县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配合,各乡镇街道根据属地任务要求落实,以下均需各乡镇街道根据属地任务落实,不再列出)促进产业链式循环发展,深化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县发改局牵头)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扩大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县经信局牵头)

2深化再生资源产业发展。支持企业建立健全仙居县回收体系,培育1家回收行业骨干企业(县商务局牵头)加速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谋划实施一批示范性、引领性技改项目;开展空间整合,对不适应转型升级的企业加快“腾换鸟”,鼓励企业开展兼并重组,优化资源整合配置。(县经信局牵头,县发改局配合)

3拓宽提升固废综合利用途径和效率。根据市级统一部署,积极探索推进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试点项目。(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配合)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固体废物治理关键共性技术公关和成果应用示范。(县科技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配合)

(二)推行农业绿色生产,促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1推进种养循环农业示范,促进畜禽粪污深度综合利用。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为主体,创建生态农场、生态农庄和生态企业,实现主体小循环。以乡镇(街道)为重点,构建种养平衡、产业融合、物质循环的区域中循环。统筹布局农业产业以及废弃物回收利用主体、有机肥加工主体等配套服务设施,实现全域大循环。深入推进“肥药两制”改革,减少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量及其废弃物产生量。(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2完善收集利用,逐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加强秸秆利用,完善秸秆收集体系。推进机械化粉碎还田、过腹还田技术替代直接还田。加大饲料化、燃料化和基料化等技术推广。(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3完善其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利用处置体系。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完善属地全面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机制,逐步推行使用易于回收处理和再生利用的包装材料,完成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全覆盖。进一步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完成生猪定点屠宰场的车辆洗消中心建设。(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供销社、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利用

1纵深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推广“政府+社会、物业+专企”的“四轮驱动”垃圾分类模式,建立健全协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机制,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处理差别化收费制度;积极创建分类示范点位,到2020年底推进14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村建设;规范分类投放设施,明确分类类别、种类和标志标识,规范分类操作流程;实施投放奖惩机制,在管好“分类桶”的基础上大力推广梯级“桶长制”,完善配套奖惩措施。(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配合)

2完善垃圾收运利用体系。建立完善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交易市场一体化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依托垃圾分类智慧预约回收平台推进全县住宅小区“互联网+”回收模式。(县商务局牵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统筹建设具备暂存、中转、拆解等功能的大件垃圾集散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县商务局配合)

3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按照《全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以及餐厨、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工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建成后的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实施“装、树、联”,强化信息公开,(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牵头)提升运营水平,确保达标排放。(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

4加强建筑垃圾规范管理。继续推进“四个一”行动,加大对全县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的指挥和调度,确保现有建筑垃圾消纳场属地监管到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县经信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加快设施建设,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细化装修垃圾分拣,鼓励在装修垃圾综合再利用上寻找新突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县建设局、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配合)

(四)提升工业固废收运处置能力,筑牢环境安全防线

1加快补齐固废处置能力缺口。重点推进危险废物集中焚烧设施建设项目。统筹推进一般工业固废与生活垃圾协同焚烧处置,加快推进协同焚烧处置设施建设。(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牵头,县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

2推动固废源头减量。分批依法对重污染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开发应用有利于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生产工艺及“三废”治理技术。建立健全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区域难以实现有效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项目。(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牵头)

3提高固废收集转运专业化能力。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危废集中收运体系,规范转运、贮存、处置、台账等各环节,鼓励将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社会检测机构实验室废弃物、有害垃圾等统筹纳入小微企业危废集中收运体系;(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牵头,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推进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体系建设,鼓励依托县域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拣中心,建立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分拣中心;(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牵头)规范医疗废物收运体系,依托乡镇(街道)医疗卫生机制,继续推行医疗废物“小箱进大箱”收集模式,实现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网络体系全覆盖。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对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规范化分类处置,提高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县卫健局牵头,县商务局配合)

4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全面组织应用省级固废管理信息系统,切实提升企业入网率和应用率(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牵头)加快信息共享,实行电子转移联单与电子运单互联使用信息化手段遏制非法运输、非法转移等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配合)

5完善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市场体系。鼓励专业化第三方机构从事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环境污染治理与咨询服务,积极培育本地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县经信局牵头)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结果为依据,优先支持标准高、规模大、水准一流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示范项目改建扩建,培育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领跑企业;(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牵头)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在固废处置等领域继续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的PPP合作模式;(县发改局牵头)加强重点领域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引导仙居县金融机构资金向纳入“无废城市”工程建设项目表的项目和企业倾斜。(人民银行仙居县支行、县金融工作中心、台州银保监分局仙居监管组按职责分别牵头

6健全固体废物监管体系。建立完善网格化的巡查机制,可依托“基层治理四平台”提高村(镇)环保网格化巡查队伍覆盖率;(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牵头,县政法委配合)创新固废监管模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牵头)重点加强固体废物物流及资金流的管理,加大固体废物运输环节管控力度,严查无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资质企业从事危险废物运输的行为,(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严控产废单位将处置费用直接交付运输单位或个人并委托其全权处置固体废物的行为;(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加强固废监管司法保障,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等沟通协作。(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牵头县公安局配合)

7强化固废风险防控能力。在全县范围完善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专业化队伍和应急处置网络。提高危险废物污染控制应急处理技术、装备水平,配置专业化的危险废物环境监测装备。(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营造无废文化氛围,培育“无废城市”细胞单元。

1制定“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方案。多途径开展“无废”宣传。通过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大力宣传“无废城市”理念、工作成效等。开展“无废城市”满意度调查,动员公众积极参与到“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中,营造各方共同创建“无废城市”的良好氛围。(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牵头,县统计局配合)

2大力培育“无废城市”细胞单元。实施“无废城市”基本单元示范创建。聚焦机关、企事业单位、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社区、村镇、家庭、学校、工农业园区等基本单元,提炼典型实践案例,总结仙居县“无废城市”建设模式的典型性、代表性和可推广性。(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按职责分别牵头)

、实施步骤

(一)明确工作举措。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保障措施等,2020年6月底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生态环境厅。

(二)组织开展建设。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要依据职责分工,注重制度创新,努力构建政府引领、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共建共享机制。

(三)及时总结评估。及时总结工作进展,年底前向省生态环境厅和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提交相关总结材料,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计划、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建设工作信息。参照《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管理规程》(浙土壤办〔2020〕1号)于2021年9月底前向省生态环境厅提出申报申请。

、保障措施

仙居县组建由仙居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府办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强化科学考评和宣传引导工作,推动绿色发展。


【政策解读】:【政策简明问答】仙居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 仙居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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