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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纪委通报5起违规收送“烟票”问题

发布日期:2020-06-24 来源:仙居县 访问次数:



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违规收送 “烟票”问题通报如下:

一、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监察科科长娄丹舟违规收受“烟票”问题

2015年至2016年期间,仙居县盛辉工艺有限公司张某为办理土地使用证,找娄丹舟帮忙,送给娄丹舟50条软壳中华香烟“烟票”以及其他礼品,合计价值约3.04万元,娄丹舟予以收受。2016年8月,仙居县官路镇新桥村村民王某某为了请求娄丹舟对其违建别墅的关照,托人送给娄丹舟10条软壳中华香烟“烟票”,价值0.6万元,娄丹舟予以收受。鉴于其具有主动投案、主动上交违纪违法所得等从轻减轻情节,2020年6月,娄丹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处分移交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作出。

二、仙居县原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经理李国华违规赠送“烟票”问题

2015年下半年,李国华为求得县水利局原局长王志海(已判刑)关照,送给王志海软壳中华香烟“烟票”20条,价值1.28万元。2016年上半年,李国华为求得王志海帮忙协调水力发电公司地块补偿款的事情,送给王志海黄鹤楼香烟“烟票”60条,价值约4.56万元。2016年年底,李国华虚列双溪水库进口清淤工程,将60条黄鹤楼香烟“烟票”的费用以工程款名义报销。2019年12月,李国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仙居县原水力发电公司员工陈秀芳违规赠送“烟票”问题

2016年下半年,陈秀芳为谋求职务晋升,送给县水利局原局长王志海(已判刑)黄鹤楼1916香烟“烟票”20条,价值1.78万元。2019年12月,陈秀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安岭卫生院时任院长吴灵正违规赠送“烟票”问题

2014年年底,吴灵正为感谢县卫生局原局长王志海(已判刑)将其从溪港卫生院调到安岭卫生院担任院长,同时为了跟王志海搞好关系,送给王志海中华软壳3字头香烟“烟票”30条,价值1.86万元。2019年12月,吴灵正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五、仙居县妇幼保健院医生泮华敏、王永平,横溪中心卫生院院长沈小军、副院长陈建敏等人违规收送香烟、“烟票”问题

2015年年底至2017年期间,泮华敏从事药品推销,为维护好与横溪中心卫生院领导的关系,分四次委托王永平将10条中华软壳香烟和“烟票”送给沈小军和陈建敏,其中沈小军收受2条,陈建敏收受8条,合计价值0.62万元。另外,王永平还将泮华敏委托其赠送的12条中华软壳香烟(被拒收)留为己用。2019年8月,泮华敏、陈建敏均受到行政记过处分,王永平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沈小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自律,坚决反对和抵制违规收送“烟票”等歪风邪气。

省纪委书记许罗德同志在全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工作视频会议上指出,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在享乐奢靡之风13类问题中,信访反映量最多,查处数最多,而在收送礼品的类型中,最为普遍的是烟酒,其中最突出的是“烟票”。要结合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利问题整治、“天价烟”问题整治,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开展联合督查,严肃查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烟票”以及违规发售、超配额发售“烟票”等行为,切实刹住“烟票”歪风,防止其蔓延成势。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整治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烟票”问题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的重要任务,往深里抓、往实里做,将有关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工作务实有效。要深入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特别是“烟票”问题自查自纠,督促引导党员干部当面拒收、不送、主动退还礼品礼金,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县烟草专卖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分析研判、信息共享、问题线索移送、督促检查等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坚决遏制“烟票”问题滋生蔓延和隐形变异,持续扎牢“不能售、不能送、不能收”的制度笼子。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教育提醒,强化监督检查,强化通报曝光,严肃查处“烟票”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销售、收受、赠送、兑换“烟票”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要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发现即查,不留情面,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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