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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丨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第21号通告

发布日期:2020-02-08 访问次数: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21号)

 

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为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特采取如下措施。现予通告:

一、从2020年2月6日12:00起,每天晚上21:00至第二天早上6:00,除生病就医及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助、应急救援、城市运行、民生物资保障的车辆和人员可凭通行证通行之外,其他一律严禁通行。取消限行时间另行通知。禁止时段不按规定在外活动的,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

二、从2020年2月6日12:00起,无通行证的车辆和人员不能出行,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按照20号通告规定外出采购生活物资的人员要佩戴口罩凭通行证出入农贸市场、超市等场所,农贸市场、超市等场所入口处需检测体温,并核验通行证。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对农贸市场、超市等场所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三、对已发生确诊病例的村居、小区等重点区域实行挂牌全封闭管理。严禁一切人员和车辆进出,严禁村居、小区住户串门集聚,住户所需生活必需品由属地乡镇街道统一定期有偿配送保障。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医学观察期满后,对没有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村居、小区解除全封闭式管理,对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楼幢等重点区域单独继续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即日起,溪港乡百花村、横溪镇金龙小区、皤滩乡皤滩村、安洲街道阳光爱琴海小区、福应街道万宏家园小区、环城西路204号实行挂牌全封闭管理,挂牌管理的村居、小区将视疫情动态调整。

四、在2020年1月18日零时以后,来仙的温州籍人员、到过温州的仙居籍人员、与温州人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务必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的村居、社区如实报告,登记相关信息。隐瞒不报的一律集中隔离,责任主体不履职、履职不到位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五、对于不服从从严管控有关规定并经劝阻无效的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存在违法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停止一切元宵点灯祭扫等活动,红事一律停办,白事必须从简并报村居、社区备案。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

七、零售药店一律停售适应症含“发热”“咳嗽”等内容的药品,要对所有进店购买药品人员测量体温,发现伴有发热、咳嗽、全身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的顾客,必须详细询问外出史、外来人员接触史等,做好登记,第一时间向村居、社区报告。违反本规定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八、所有公共场所、单位中央空调一律关停,所有电梯及其他小型封闭场所每日实施预防性消毒。违反本规定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特此通告。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

 

【仙居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当前,我县正处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关键时刻,每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服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各项决定、命令。对拒不配合、故意阻挠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提醒广大群众勿以身试法!同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拨打110,对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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