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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市场主体】【稳投资】仙居县企业人才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0-12-04 10:20 访问次数: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高水平、高质量推进人才强县建设,以量化积分模式推动公共资源向人才和人才企业倾斜,激发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引导企业重视人才引育留用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开展人才积分制工作,采取鼓励申请、分类审核、统一管理、动态调整的模式进行积分。仙居县范围内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和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可申请加入企业人才积分制管理。仙居县范围内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和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的正式员工,经本人申请可加入人才积分制管理。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原则,积分标准、积分程序、积分结果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坚持量化原则,人才积分的加分项目和扣分项目均折算成具体的分数,标准统一,操作简便。

3.坚持差异化原则,按照各自需求,可以根据积分申请享受相应的激励措施和公共服务待遇。

三、组织实施

(一)企业人才积分

企业对照《企业积分制对照表》(附件1),填报《企业积分制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相应的积分证明材料,经县经信局初审、县委人才办牵头相关责任部门联审认定后,进行积分。年度积分范围为上一年41日到当年331日,积分不累积,一年一申报。

(二)人才个人积分

人才本人对照《个人积分制计分表》(附件2),填报《个人积分制申请表》(附件4),并提供相应的积加分证明材料,经县人力社保局初审,县委人才办审核认定后,进行积分。个人积分以零分起计,首次积分包括个人现在的工龄、学历、奖励、职称、职务、荣誉、贡献所对应分值,并减去三年内个人所涉及的扣分。年度积分范围为上一年41日到当年331日,个人在学历、职称、职务、荣誉等方面有提升的积差额分值,积分可累积。

(三)申报材料

1. 企业积分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积分制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

2)积分证明材料。

2. 个人积分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积分制申请表》(附件4)一式两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人才称号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审核时限

1.申报时间:企业、个人在每年4月底前向主管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初审时间:每年5月底前,各主管单位完成材料初审工作,做好积分统计;

3.审核时间:每年6月底前,县委人才办牵头完成材料审核工作,反馈积分情况到主管部门。

四、结果运用

1.企业积分根据企业人才年度积分,结果运用分成四档,第一档260分以上;第二档200-259分;第三档150-199分;第四档100-149分。企业积分作为全县重才爱才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年度积分前5名的企业优先推荐为县级重才爱才先进单位,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其中一人可授予伯乐奖,并通报表彰。企业人才积分作为企业优先享受社会公共资源重要依据,其中第一档不超过5个,可享受2个义务教育专项入学名额、2个人才公寓入住名额、2个体检名额、1个疗休养名额、1个高层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出国培训名额;第二档不超过20个,可享受1个义务教育专项入学名额、2个人才公寓入住名额、2个体检名额;第三档可享受1个义务教育专项入学名额、1个人才公寓入住名额、1个体检名额;第四档可享受 1个人才公寓入住名额、1个体检名额。以上企业享受名额均为新增名额,企业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名额可同时享受,义务教育专项入学名额根据优先享受单位人才个人积分高低进行安排,具体由县委人才办负责实施。优先推荐人才工作先进企业法人、高管、高层次或高技能人才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同时,县级重才爱才先进单位由县四套班子领导结对联系。

2.个人积分个人按积分享受相应人才待遇,其中31分及以上享受人才本人的子女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幼儿园)入学专项名额;25-30分非仙居籍人才享受人才本人子女统筹解决义务教育(幼儿园)入学专项名额。25分以上仙居籍人才均可申请办理仙居人才绿卡,享受县内国有旅游景区免费等优惠政策服务,并享有人才公寓入住资格。入住人才公寓需符合人才公寓相关管理规定,已租住人才公寓2个租期的不再享受人才公寓入住资格,在租期内享受待遇升级的只在剩余租期内享受,租期不延期。符合仙居县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所列的顶尖、领军、高端人才子女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可根据其本人意愿,自主选择全县公办幼儿园、中小学校就读;特优、高级、优秀人才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由县教育局予以统筹安排其子女到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读。

3.兑换程序拥有积分的企业或者个人可填报《积分兑换申请表》(附件5),向县委人才办申请兑换相应分值的公共资源,县委人才办审核通过后,交由承办单位予以兑换。

4.一票否决企业、个人在首次积分前三年内,存在一票否决现象(具体见附件1、附件2)的,不得参与申报,积分期内出现一票否决现象的,积分直接清零,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五、工作要求

1.做好宣传。开展人才积分制工作,是加大企业支持力度、壮大我县各类人才队伍的一项有力举措。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做好政策宣讲工作,让企业、人才了解具体政策、申报流程等;全县各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宣传人才积分制政策,充分发动员工积极申报人才个人积分。

2.落实责任。相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职责,对申请人的资格和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涉及公共资源分配的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兑现。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至202312月。文件积分激励兑换的资源或相应分值需变更的,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变更,不再重新发文。

 

1、企业积分制计分表

2、个人积分制计分表

3、企业积分制申请表

4、个人积分申请表

5、积分兑换申请表

 




附件1


企业积分制计分表


序号

积分项目

具体内容

备注

 

1

 

人才申报

1、自主有效申报国家、省级YC计划的,计10 /人次,进入综合评审的再加 10 /人次,入选的每人再分别加100分、80分;县外引进的分别计50分、40分;

2、申报入选国家、省万人计划的,每人分别计100分、80分,县外引进的分别计50分、40分;

3、直接认定顶尖、领军、高端人才的,每人分别计10080分、60分,柔性引进的分别计60分、40分、30分;

4、新有效申报省市级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计10/个,入选的再分别加100/个、50/个;

5、进入市“500 精英计划综合评审的计 5 /人次,入选台州市“500精英计划”ABC类人才,每人分别计60分、30分、15分;

6、入选浙江省、市海外工程师,每人分别计30分、10分;

7、其他入选仙居县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的顶尖、领军、高端、特优、高级、优秀人才,每人分别计100分、80分、60分、30分、15分、7分;

8、在岗已入选的人员,按新入选的10%计算积分;晋升的按新建得分。

以上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人才认定文件;同一人才按最高计分标准计分,不重复计算,YC计划自主申报除外。

2

人才平台

1、新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等高端人才平台的计100分;

2、新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研究院、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等人才平台的计60分;

3、新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院士专家工作站(院士合作项目)、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分别计100分、60分、30分;

4、新建国家、省YC计划专家工作站的分别计60分、30分;

5、新建外国专家工作站的计30分;

6、已建并正常运转的平台,按新建的10%计算积分;晋升的按新建得分。

同类平台按照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积分。

3

人才储备

招聘博士研究生每人计6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计4分、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计2分、大专毕业生每5人计3分(不足5人的不计分);新招聘正高级职称或特级技师每人计10分、副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每人计6分、中级职称或技师每人计4分、初级职称或高级技工每人计2分;在岗非新招聘的人员,按新招聘的10%计算积分。

此项上市企业最高积60分,规上企业最高积80分,其他企业最高积100分;取得技师证书的高校毕业生按本科计算

4

人才工作

经认定的企业首席人才官工作开展正常的计15分;参与省市县组织的各类人才活动和招聘会,每次分别计1052分,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参加人才活动的每次再加5分。

此项最高30分,人才活动以县人才办为准,招聘工作以县人力社保局为准

5

附加指标

上年度企业入库税收达3000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的,分别计30分、20分、10分;入库税收超过3000万元以上的,每增加1000万元入库税收另加10分。


6

扣分项

企业优秀人才以上流失的,扣除对应人才分;人才平台摘牌的,扣除对应分值;参加人才相关活动不积极,存在不到位情况的,每次扣 5 分;

顶尖、领军、高端、特优、高级、优秀人才的分别按照100806030157计分。

7

一票否决项

企业发生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等劳动保障纠纷的;企业发生污染物排放超标、环境污染等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存在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的;企业法人违反法律法规受刑事处罚的;企业积分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企业在近三年存在上述情况,不得参与积分申报,如在积分期间出现上述情况,则所积分数清零,取消享受人才积分政策的资格。


 




附件2

个人积分制计分表


 

序号

积分项目

具体内容

备注

1

学历分

取得博士、硕士、大学本科、大专分别按2015105 计分

以全日制学历为准,国内双一流大学本科、硕士毕业再加 3 分(加分以最高学历毕业学校为准)

2

工龄分

在仙居工作期间工作时间每满一年计1分,未在仙居工作时段不计分

以缴纳社保为准,此项最高得分10

3

奖励分

非仙居籍人才全职在仙居工作的得 2 分,

夫妻双方都是非仙居籍的得 5


4

职称分

取得正高、副高、中级、初级职称按照10642计分;高级技师、技师、高级技工642计分

职称、技能按从高计分,多项的取最高项

计分

5

职务分

上年度纳税全县前 20 强中的民营企业一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二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工厂主要负责人按 32 计分;上年度纳税全县 21 位到 50 位中的民营企业副总经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按 32 计分;企业上年度税纳税 51-100 强的民营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按 321 计分

职务需任职满一年后计分

6

贡献分

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重大项目承担者分别计 321 分;国家发明专利发明者计 2 分;国家级、省部级期刊论文发表按21 计分

科技项目承担者需前三名,专利发明、论文发表第 12

者计分

7

荣誉分

入选仙居县顶尖、领军、高端、特优、高级、优秀人才称号的分别100分、80分、60分、30分、15分、7分。;获得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发文表彰的各类个人荣誉按 15105计分


8

扣分项

参加人才相关活动不积极,存在不到位情况的,每次扣 2 分;存在业绩负面行为,凡出现失职渎职、造成企业损失、安全生产事故等情况,每次扣 5 分;入住人才公寓有转租、出借等违规行为的每次扣 5


9

一票否决项

在积分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违反国家

法律法规受刑事处罚的;存在违规行为,出现有违职业道德、泄露商业机密的

有一票否决项的计分直接为 0


 





附件3

企业积分制申请表


 

积分申请企业名称: (章) 建档编号:

企业名称


所在乡镇街道


组织机构代码


上一年

入库税收


联系人


手机号码


企业申请得分情况

项目

积分情况描述

分值













 

合计


 

县经信局意见

 

县委人才办意见

 

 

 

 

 

 

 

 

 

经办人:

日(章)

 

 

 

 

 

 

 

 

经办人:

 

日(章)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县经信局、县委人才办各存一份。如此表一页无法打印,需正反双面打印。




附件4

 

 

 

申请人基本情况

单位:

 

 

 

 

(相片)

姓名: 身份证号:

学历: 毕业院校:

相关人才称号:

技术技能等级:

申请积分总分值


个人申请积分情况

 

项目

 

积分情况描述

 

分值













本人承诺在积分申报过程中所有信息真实可靠,本人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刑事处罚的记录、没有存在有违职业道德、泄露商业机密等违规行为。若有失实和造假行为,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

 

 

单位意见

 

 

 

 

经办人:

日(章)

 

县人力社保局意见

 

 

 

 

经办人:

日(章)

 

 

县委人才办意见

 

 

 

 

经办人:

日(章)

个人积分申请表

积分申请所在单位:                 已申请积分人员积分建档编号: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县人力社保局、县委人才办各存一份;需附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技工技能证书复印件、相关人才称号等佐证材料。如此表一页无法打印,需正反双面打印。



附件5

积分兑换申请表

 


所在单位: 建档编号:

 

 

 

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单位:

 

 

 

 

(相片)

享受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

相关人才称号:

技术技能等级:

申请积分兑换项目

 

兑换项目名称

 

兑换积分使用说明(包括享受对象身份等)

 

申请兑换分值










 

 

所在单位意见

 

 

 

 

 

经办人:

日(章)

 

 

 

县委人才办意见

 

 

 

 

 

经办人:

日(章)

 

 

承办单位意见

 

 

 

 

 

经办人:

日(章)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县委人才办、承办单位各存一份。

 




信息来源: 仙居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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