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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市场主体】【稳投资】仙居县企业人才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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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高水平、高质量推进人才强县建设,以量化积分模式推动公共资源向人才和人才企业倾斜,激发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引导企业重视人才引育留用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开展人才积分制工作,采取“鼓励申请、分类审核、统一管理、动态调整”的模式进行积分。仙居县范围内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和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可申请加入企业人才积分制管理。仙居县范围内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和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的正式员工,经本人申请可加入人才积分制管理。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原则,积分标准、积分程序、积分结果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坚持“量化”原则,人才积分的加分项目和扣分项目均折算成具体的分数,标准统一,操作简便。 3.坚持“差异化”原则,按照各自需求,可以根据积分申请享受相应的激励措施和公共服务待遇。 三、组织实施 (一)企业人才积分企业对照《企业积分制对照表》(附件1),填报《企业积分制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相应的积分证明材料,经县经信局初审、县委人才办牵头相关责任部门联审认定后,进行积分。年度积分范围为上一年4月1日到当年3月31日,积分不累积,一年一申报。 (二)人才个人积分人才本人对照《个人积分制计分表》(附件2),填报《个人积分制申请表》(附件4),并提供相应的积加分证明材料,经县人力社保局初审,县委人才办审核认定后,进行积分。个人积分以零分起计,首次积分包括个人现在的工龄、学历、奖励、职称、职务、荣誉、贡献所对应分值,并减去三年内个人所涉及的扣分。年度积分范围为上一年4月1日到当年3月31日,个人在学历、职称、职务、荣誉等方面有提升的积差额分值,积分可累积。 (三)申报材料1. 企业积分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积分制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 (2)积分证明材料。 2. 个人积分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积分制申请表》(附件4)一式两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人才称号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审核时限1.申报时间:企业、个人在每年4月底前向主管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初审时间:每年5月底前,各主管单位完成材料初审工作,做好积分统计; 3.审核时间:每年6月底前,县委人才办牵头完成材料审核工作,反馈积分情况到主管部门。 四、结果运用 1.企业积分。根据企业人才年度积分,结果运用分成四档,第一档260分以上;第二档200-259分;第三档150-199分;第四档100-149分。企业积分作为全县重才爱才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年度积分前5名的企业优先推荐为县级重才爱才先进单位,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其中一人可授予伯乐奖,并通报表彰。企业人才积分作为企业优先享受社会公共资源重要依据,其中第一档不超过5个,可享受2个义务教育专项入学名额、2个人才公寓入住名额、2个体检名额、1个疗休养名额、1个高层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出国培训名额;第二档不超过20个,可享受1个义务教育专项入学名额、2个人才公寓入住名额、2个体检名额;第三档可享受1个义务教育专项入学名额、1个人才公寓入住名额、1个体检名额;第四档可享受 1个人才公寓入住名额、1个体检名额。以上企业享受名额均为新增名额,企业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名额可同时享受,义务教育专项入学名额根据优先享受单位人才个人积分高低进行安排,具体由县委人才办负责实施。优先推荐人才工作先进企业法人、高管、高层次或高技能人才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同时,县级重才爱才先进单位由县四套班子领导结对联系。 2.个人积分。个人按积分享受相应人才待遇,其中31分及以上享受人才本人的子女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幼儿园)入学专项名额;25-30分非仙居籍人才享受人才本人子女统筹解决义务教育(幼儿园)入学专项名额。25分以上仙居籍人才均可申请办理仙居人才绿卡,享受县内国有旅游景区免费等优惠政策服务,并享有人才公寓入住资格。入住人才公寓需符合人才公寓相关管理规定,已租住人才公寓2个租期的不再享受人才公寓入住资格,在租期内享受待遇升级的只在剩余租期内享受,租期不延期。符合仙居县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所列的顶尖、领军、高端人才子女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可根据其本人意愿,自主选择全县公办幼儿园、中小学校就读;特优、高级、优秀人才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由县教育局予以统筹安排其子女到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读。 3.兑换程序。拥有积分的企业或者个人可填报《积分兑换申请表》(附件5),向县委人才办申请兑换相应分值的公共资源,县委人才办审核通过后,交由承办单位予以兑换。 4.一票否决。企业、个人在首次积分前三年内,存在一票否决现象(具体见附件1、附件2)的,不得参与申报,积分期内出现一票否决现象的,积分直接清零,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五、工作要求 1.做好宣传。开展人才积分制工作,是加大企业支持力度、壮大我县各类人才队伍的一项有力举措。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做好政策宣讲工作,让企业、人才了解具体政策、申报流程等;全县各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宣传人才积分制政策,充分发动员工积极申报人才个人积分。 2.落实责任。相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职责,对申请人的资格和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涉及公共资源分配的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兑现。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至2023年12月。文件积分激励兑换的资源或相应分值需变更的,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变更,不再重新发文。
附件:1、企业积分制计分表 2、个人积分制计分表 3、企业积分制申请表 4、个人积分申请表 5、积分兑换申请表
附件1
企业积分制计分表
附件2 个人积分制计分表
附件3 企业积分制申请表
积分申请企业名称: (章) 建档编号: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县经信局、县委人才办各存一份。如此表一页无法打印,需正反双面打印。
附件4
个人积分申请表积分申请所在单位: 已申请积分人员积分建档编号:备注:此表一式两份,县人力社保局、县委人才办各存一份;需附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技工技能证书复印件、相关人才称号等佐证材料。如此表一页无法打印,需正反双面打印。 附件5 积分兑换申请表
所在单位: 建档编号: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县委人才办、承办单位各存一份。
信息来源: 仙居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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