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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1024735273165J/2020-10666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0-12-02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组配分类 土地与矿权出让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仙居县经济开发区横溪区块康倍宝以西规划路以南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先租后让)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02 访问次数:

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先租后让)公告

仙土资告字〔2020〕32

 

 经仙居县人民政府批准,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先租后让)出让仙居县经济开发区横溪区块康倍宝以西规划路以南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各类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出让

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出让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G2020770 

仙居县经济开发区横溪区块康倍宝以西规划路以南地块

29058

工业用地(兼容仓储用地)

≤2.0

≤60%

≥20%

50年(先租赁5年)

1526

306

备注

1、本出让宗地实行先租后让(前5年租赁

2、出让宗地准入行业设置为仓储类中的堆场类。

3、本出让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同步公示。

1、建筑高度、建筑后退、公共设施配置要求、市政设施配套要求、停车数量、建筑风格等其他规划指标详见《建设项目规划条件通知书》和出让文件内的出让须知、合同样本等

2、受让人要自交付土地之日起  6个月  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 36个月 内完成宗地内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3、投资强度、亩均产出、亩均税收、能耗标准、环境标准详见标准地出让联系单和《标准地先租后让投资开发协议书》样本。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仙居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先租后让投资开发协议书》。

4、《标准地先租后让投资开发协议书》将对开工建设、竣工及其他使用条件等作严格约定。受让人在本地块内的投资开发建设,须遵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先租后让合同》(租赁合同)和《标准地先租后让投资开发协议书》,按约定的建设时间、投资强度、用途等使用土地。在租赁期间内不得改变用途、不得改变产业类别。竞买申请人应对须遵循执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先租后让合同》、《标准地先租后让投资开发协议书》等文件的内容作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避免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先租后让合同》、《标准地先租后让投资开发协议书》签订后发生争议或出现违约。

5、本公告中的币种为人民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仙居县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者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参加竞买,不能联合申请竞买。非仙居县企业的申请人竞得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在仙居县内全额投资设立具有相应资格的企业,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新公司的成立时间、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比例须符合出让公告的要求,并与《竞买申请书》的承诺一致。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先租后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先租后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六、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0122日至20201222

2、报名时间:202012228时2020122316时

3、拍卖时间:202012249时。

4、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20122316时

七、申请人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浏览或下载网上拍卖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竞买。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保留价)。

)本次拍卖出让的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竞买申请人应在出让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出让文件指定的银行账户。

)竞得人须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先租后让合同》(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内缴清租赁价款。本次拍卖地块的年租金按总成交价2%确定,五年租金一次性收取,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可转作租金。

本次拍卖地块在租赁期内的投资开发建设达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先租后让合同》(租赁合同)和《标准地先租后让投资开发协议书》约定的投资开发要求的,可签订剩余年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地价款按本次先租后让拍卖成交价款总额扣除已缴纳土地租金确定,土地使用年限从交付土地之日起算。投资开发建设未达到要求的,出租人可解除土地租赁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地面建(构)筑物按照投资开发协议书约定处置。

(四)出让地块如在本次出让中未能成交,我局将根据土地市场运行情况和建设规划情况再次组织土地供应。

(五)本公告如有变化,我局将按规定发布补充公告或书面通知,届时以补充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竞买申请人应在出让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出让文件指定的银行账户。

(七)本公告中的币种为人民币。

、联系方式 
   (一)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76-87716505、87716506
   (二)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1893243017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2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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