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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市场主体】【稳投资】解读《仙居县企业首席人才官管理激励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20-12-18 16:41 访问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战略资源”的理念,鼓励规上企业带头设立企业首席人才官,发挥人才“第一生产力”作用,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产业裂变壮大、区域高质量绿色发展。结合仙居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制定依据

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县经信局结合我县实际,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完善,向局内各科室、相关企业、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征求意见后,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出台了《仙居县企业首席人才官管理激励暂行办法》。

三、主要内容

《仙居县企业首席人才官管理激励暂行办法》主要内容包括设立首席人才官的企业规模、企业内部首席人才官任职要求、备案流程、职责、奖励条款五大方面,共十一条。

第一条明确设立首席人才官的企业规模。吸收企业建议,增加“就业人员300人以上”。2019年同时满足的工业企业有19家。(用工人数300人以上19家,年销售亿元以上31家)

第二条明确企业内部首席人才官任职要求。之前设立的首席人才官很多都是企业办公室主任在担任,并没有凸显首席人才官的重要性,所以这次要求副总以上担任。

第三条明确备案流程。企业人员变动比较大,为了及时掌握企业首席人才官信息,提高企业对首席人才官的重视,将认定备案和享受政策联系起来。

第四条和第五条明确首席人才官的职责。首席人才官一方面需为企业内部人才管理负责,另一方面也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条到第十条明确首席人才官的奖励。分别从引才成效、设立优秀首席人才官、评选重才爱才和人才工作先进单位等方面进行奖励。

四、其他

1.解读机关:仙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解读科室:仙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化科

3.联系电话:0576-8777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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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县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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