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36 |
台环建(仙)〔2020〕36号-关于神仙居景区西天门基础设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台环建(仙)〔2020〕36号 | 2020-11-24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2月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台环建(仙)〔2020〕36号-关于神仙居景区西天门基础设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