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品尚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要求沁水居地名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仙居县地名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同意沁水居地名命名方案。现公布如下:
沁水居:东至迎仙路,南至仙景村王户自然村,西至洪山下,北至景园村关后自然村。
此标准地名自公布之日起正式使用。
仙居县民政局
2020年10月14日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