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纪委通报4起在抗洪抢险和灾后重建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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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现将相关问题通报如下: 1.大战乡和贤村村监会主任徐某某抗台工作未到岗,受到免职处理,并予以党纪立案;温泉村党支部委员赵某某,抗台工作未经请假迟到,受到约谈提醒。 2.田市镇云溪村党支部副书记李某某在抗洪抢险和灾后重建工作中,两次短暂到场,但未参与实际工作就擅自离开,受到停职教育处理。 3.溪港乡仁庄村村委会委员、网格员王某某(非党)在抗台期间不服从上级安排,不参加抗台会议,受到停职教育处理。 4.白塔镇和塘村村委会委员李某某在抗台救灾中工作不积极,参与度不高,受到约谈提醒。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在抗洪救灾等工作中要坚决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以严明的纪律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确保抗洪救灾等工作取得彻底胜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要积极参加抗洪救灾等工作,又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对擅离职守、履职不力的要严肃查处、坚决问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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