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焕荣等辞职的决定
(2019年8月22日仙居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仙居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决定:接受李焕荣、成杰、李君辞去仙居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仙居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信息来源: 仙居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