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民政局文件 仙民〔2019〕98号 仙居县民政局关于带病退伍军人杨光正补助 问题整改情况 县审计局: 根据审计发现存在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落实,现将问题整改情况反馈如下: 一、仙居县审计局在仙居县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中,发现带病退伍军人杨光正违规享受定补26,550元。因为杨光正为仙居县环境保护监测站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不符合《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民优〔2016〕166号,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文件规定。 二、审计期间,我局积极调查落实,对违规问题已经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1.2019年4月取消了杨光正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待遇;2.审计发现的2015年—2018年违规发放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26550元,5月19日收回介入财政专户;3.对2003年4月杨光正享受事业编制以来,审计没有发现但是也不符合规定发放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46275元,6月2日收回介入专户。 仙居县民政局 2019年8月12日 仙居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9年8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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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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