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打击虚假诉讼、“套路贷”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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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 仙法〔2019〕39号 仙居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打击虚假诉讼、 “套路贷”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虚假诉讼、“套路贷”已经成为经济与民生领域的两大“毒瘤”,严重危害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然而,由于其手段复杂多样,迷惑性、隐蔽性强,造成法院对这两类违法犯罪行为识别难、规制难。为推进诉讼诚信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市法院打击虚假诉讼、“套路贷”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的要求,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开展打击虚假诉讼、“套路贷”专项活动(下称“双打”活动)。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打击虚假诉讼、“套路贷”专项活动,聚焦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坚持打防结合,在主动摸排、有效甄别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司法惩戒和刑事打击等手段,依法查处一批案件,并形成法院内部无缝衔接、公检法协同推进、全社会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以打开路、以打促治,有效遏制虚假诉讼、“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建设、全面发展,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二、主要内容 1.开展一次集中清查。每位员额法官4月底前完成“回头看”,逐条对照省高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等规定要求,开展自查摸排整改,实现全链条、全方位打击。通过自查,梳理归纳出虚假诉讼、“套路贷”的特征和表现形式,彻底堵塞虚假诉讼、“套路贷”的“合法化”渠道。集中清查情况以庭为单位并院庭长签字背书后报综合办公室。 2.建立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制度。在职业放贷人名录的基础上,探索建立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制度,将发现或查处的虚假诉讼参与人列入失信人名单,进行重点管理,对其再次进入法院诉讼时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连锁惩戒。将失信人名单定向抄送纪委监察委、组织部、司法局及人民银行等部门,逐步接轨现有相关信息平台和社会信用体系,加大信用惩戒力度。 3. 建立线索发现、甄别、移送机制。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增强关联案件检索意识,通过审判信息系统关联检索被告、被执行人有无涉诉涉执情况,如发现被告或被执行人有大量未结案的,应当警惕虚假诉讼的风险,及时报告院庭长。建立立审执无缝衔接的全程甄别机制,及时发现涉虚假诉讼、“套路贷”违法犯罪线索,分类甄别,严格审查。建立犯罪线索移送机制,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4.综合运用多种打击手段。一方面,用好司法惩戒手段,对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加大罚款、拘留等妨碍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法律适用力度;对于诉讼代理人、鉴定机构、鉴定人参与虚假诉讼的,也依法予以制裁。另一方面,对于涉嫌虚假诉讼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刑事犯罪的,依法从严打击,从重惩处,严格掌握缓刑适用条件,注重利用财产刑及涉案财物处置打击虚假诉讼、“套路贷”犯罪的经济基础。 5.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要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形成共识,统一虚假诉讼、“套路贷”等法律适用的标准,制定打击非法民间借贷等涉嫌犯罪行为的具体操作意见;主动对接司法局、发改局、金融办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日常联络机制,实施联合惩戒;及时向市中院、县委、县委政法委报告工作进展,加强预警和研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全院干警职工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双打”活动的重要意义,站在保障社会稳定大局、防范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高度,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推进“双打”活动。要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确保组织严密、责任到人、动作到位。把通过开展“双打”活动激发出来的积极性,及时引导到当前面上各项工作上来,以工作的进展来检验活动的成效,全面推动我院审判执行工作发展进步。 (二)强化考核督察,落实工作责任。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列明计划,会商问题,统筹推进“双打”活动。各牵头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把责任和压力一层一层传导落实到位。要对照中院的“双打”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做好考核工作,把各部门“双打”活动开展情况列入院内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法官业绩评价指标,对应发现而未发现的必须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坚持边打击,边宣传,努力实现“打击一案、教育一片”的多重效果。在立案大厅和人民法庭设立禁止虚假诉讼的告示,同时在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以及开庭时,告知当事人进行虚假诉讼的法律后果,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用足用好“两微一网”、移动微法院等载体,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发动社会力量,助力打击虚假诉讼、“套路贷”。充分运用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宣传法院打击虚假诉讼和“套路贷”的决心、举措和成效。 四、工作安排
仙居县人民法院 2019年4月20日
信息来源: 仙居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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