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9 | 神仙居南天顶观景台工程 | 仙居县神仙居景区内 | 浙江神仙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022m2。玻璃平台面积为1630m2,建设配套服务设施607.15m2,地面休息平台1030m2,玻璃景观平台铺设超白钢化玻璃。拟建观景台采用流线造型,设计灵感来自观音峰以及仙居文化,采用金属与玻璃材质,悬挑长度101m,离地净空约350m。可结合玻璃平台设置高空游乐设施,包括玻璃滑道、翼装高空秋千、空中吊桥等项目。 | 在公示期间内,未接到公众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评机构或建设单位提交的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施工期:1.施工期的环境空气污染防治:粉性材料一定要堆放在料棚内,施工工地要定期洒水,施工建筑要设置滞尘网,以减少施工扬尘的产生。2.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1)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时要求施工队实施文明施工;(2)在建筑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国标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标准和规定。3.施工期废水和固废的污染防治(1)项目在建设施工期有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时依托现有厕所。(2)建筑垃圾不能利用则应转移至当地部门规定的已合法登记的消纳场地内处理,并且运输车辆必须密闭化,严禁在运输过程中跑冒滴漏。(3)施工队伍生活垃圾应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4.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1)在施工前做好动植物保护方案,制定应急措施;(2)施工期应避开动物繁殖期与迁徙期;(3)严格控制用地界;(4)线临时用地植被的恢复及绿化;(5)做好外来种入侵防护措施 营运期:营运期环保措施主要为提高景区管理水平,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一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3月14日至2019年3月22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仙居县环保局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87810647 传真:0576-87810610 通讯地址:仙居县人民政府办事大厅六楼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信息来源:
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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