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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9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28 16:31 访问次数:

根据浙人社发[2019]24号文件规定,2018年度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6432元,现将2019年度灵活就业人员(自谋职业、下岗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养老保险:(缴费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养老

保险


缴费基数

全年应缴金额

每月

标准/元

备注

按省平工资100%

66432×18%=11957.76元

996.48

2019年7月1日-

2020年6月30日


按省平工资80%

66432×80%×18%≈9566.64元

797.22

按省平工资60%

66432×60%×18%≈7175.52元

597.96

二、已办理银行存折扣缴的参保缴费人员需每月15日前存足应缴金额,否则将影响社保待遇的亨受。

三、如参保人员需变更个人缴费信息及缴费基数,请于2019年7月25日前到办事大厅社保窗口、”社银联通”各农商银行服务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四、新参保缴费人员带以下资料直接到”社银联通”各农商银行服务网点办理:

    1、身份证(第二代)及复印件1份;

    2、本人市民卡或农商银行存折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复印件1份。

    特此通知!



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9日                


信息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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