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仙居县人民政府同意,于2013年3月成立,享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承担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工作。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公司自2017年1月1日起进行转型,现已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实行市场化运营,不属于政府融资平台,不承担地方政府融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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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8日
信息来源: 仙居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