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市场监管局福应所接到一个投诉,投诉人王先生称,他于2017年12月在我县某新能源电动车旗舰店购买了一辆电动汽车,2018年11月汽车出现故障,商家让王先生将车送至定点维修点维修。然而因为零部件缺货导致该车暂时无法维修,这一等就等了一个多月,且一直无法明确何时能修好,给王先生的日常交通造成了极大不便,因此王先生要求商家补偿汽车维修期间的交通费用,但双方协商不下。 接到投诉后,福应所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到该电动车旗舰店了解情况。据悉,该店负责人认为是厂家配件没有及时到货,导致车辆维修延迟。目前厂家与经销商之间互相推诿,造成补偿金悬而未决。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销售者依照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其他经营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在家用汽车产品保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经协商,经销商同意对王先生在汽车维修期间的交通费用作出合理补偿。 在此,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及修理车辆时应注意以下四点:一是购车前要选择业内口碑好、规模大、时间长、经营状况好的商家,不要被商家打折、优惠等促销宣传所迷惑,做到货比三家。二是签订购车合同前,主动向商家了解车辆三包规定、保修期限及使用注意事项。三是在车辆使用过程或者修理过程中出现问题,在三包期或者保修期内,及时与商家联系。四是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保存好相关凭证,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可以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拨打12345维权。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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