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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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仙居县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埠头镇大庄村(原紫岩村)截留挪用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资金问题 2012年至2014年,埠头镇大庄村(原紫岩村)截留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资金共计25户21.25万元,用于本村农房改造基础建设。2017年9月,相关资金被退回。2018年12月,原紫岩村党支部书记蒋树土、村委会主任吴荣华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村监会主任张森富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党支部委员沈宝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官路镇西陈村原党支部书记胡海水、村委会主任王均彪等人履职不力,导致不符合低保救助条件村民违规享受救助问题 2016年至2018年,官路镇西陈村在上报该村低保核查及建议续保对象时,胡海水、王均彪等人在没有核实村民王斌是否符合低保户续保条件的情况下,将王斌作为该村低保户续保对象上报,导致王斌户4人违规享受低保救助资金。2018年3月,经核实,王斌名下有宝马轿车一辆,不符合低保救助条件,被取消低保资格。2019年2月,胡海水、王均彪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监会主任彭志兴、文书徐仁鹤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三、湫山乡抱龙村原党支部书记徐洪功在公益林申报工作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问题 2012年,湫山乡抱龙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徐洪功为了申报公益林,经村两委干部同意将青岩背山场的公益林补偿金送给时任湫山乡林科员泮炜煜领取。2013年至2017年期间,泮炜煜为了顺利拿到抱龙村送给其的青岩背山场的公益林补偿金,将部分青岩背山场的公益林补偿金送给徐洪功作为好处费,共计24690元,徐洪功均予以收受。2019年3月,徐洪功将该好处费退还国库。2019年4月,徐洪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督促各职能部门加强对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管,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的问题,确保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等用足用好,推动扶贫政策落地生根,让党的好政策惠及更多群众。 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盯扶贫领域责任落实、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胆敢向扶贫项目、资金“动奶酪”的腐败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等严重作风问题,坚持严查快办,严惩不贷,典型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党委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所辖区域扶贫工作违纪违法案件频发多发的,要严肃问责追责,以严明的纪律保障各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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