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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29 14:27 访问次数:

台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快我县法治政府建设。2018年6月被评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 2018—2020年)》的要求,现将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注重“参谋”,为绿色化发展保驾护航

1、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坚持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学纪每会必学制度,部门、乡镇同步建立学法制度,同时将依法行政内容纳入组织部主体班次教学内容,坚持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加大领导干部网络学习、考试中相关内容比重,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切实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执法持证率达到100%。2018年,县政府共召开12次常务会议,共组织12次常务会议会前学法,举办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培训班1次,执法人员培训班1次,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覆盖面100%。

2、审慎出台和管理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合法性审查100%。2018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48件,最终出台48件。对所属部门及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32件。对截止2017年12月31日制发的县政府(含县政府办公室)及其所属部门、各乡镇(街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继续有效的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241件,暂时保留19件,全面清理与发展改革需要不相适应和有碍竞争的文件74件。全面整理校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电子稿以及进行文件汇编。

3、着力防范政府合同法律风险。在深入指导开发区成功处置威格、清和项目退出的基础上,法制牵头经济开发区、度假区、台创园对招商入园合进行问题梳理,研究制定专业化可操作的合同范本,全面参与招商工作,大商小商法制全面参与,把关合同文本,防控风险。县政府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100%。2018年,审理政府及部门合同29件,各部门报备合同18件。清理2016年以来签订的政府合同1159件,标的1701613.01万元,其中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735件,尚在履行中的合同423件,未履行的合同1件,其中168件合同未经合法性审查,应报送备案而未报送备案的合同44件,0件合同在诉讼或仲裁阶段,未约定争议解决途径的合同153件。

4、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100%,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提交集体讨论,县长办公会议、常务会议法制办主任常规列席并必须发表意见,未发表意见或有不同意见的,不决策。县长办公会议和常务会议纪全面纳入合法性审查。对专业性强、情况复杂的事项,推行“开门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有关专家在合法性审查中的作用,政府法律顾问县乡两级100%。同时以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吸引越来越多的社会公众参与决策,从而掌握决策的全面信息,获得公众的认同与支持。

5、加强行政指导。成立了全省首家行政决策法律服务中心,以“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为目标,开展对部门乡镇的服务工作。每天接待部门、乡镇、平台、国有公司咨询量非常大,白天不够夜里、节假日,为部门乡镇平台等出具法律解决方案。

6、深入落实“减证便民”工作。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最大程度精简和优化各类证明,着力打造“无证明城市”。我县没有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同时按照《浙江省各级部门需要办事群众(企业)提供的证明目录》逐项核对,共对36项事项建议取消,对1项事项建议修改。计划于2019年5月底前创成“无证明城市”。目前,我县已完成证明事项的初步清理工作。

二、注重“实效”,形成多元化化解行政争议体系

1.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复议行为。制定出台《仙居县行政复议工作规则》《仙居县行政复议听证规则》《仙居县行政复议案件跟踪回访办法》《仙居县行政复议局案件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文件。2018年,共收到复议案件50件,立案47件,审结49件(包括去年结转审结10件),维持14件、撤销5件、确认违法4件、驳回3件、终止23件。行政应诉25件,指导应诉21件。

2.强化复议听证,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提倡听证前证据交换,切实提高当事人听证参与度,提高听证效率,同时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进行矛盾纠纷化解;优化听证环境,听证会的场所布置参考法庭的布局,全程录音录像,提高行政复议严肃严谨性,提升政府形象,提高复议公信力。将行政争议化解贯穿听证全过程,努力做到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复议案件占复议、诉讼案件总量从2015年的7.0%、2016年的18.3%、2017年的32.8%到2018年的39.4%,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比重大幅上升。

3、成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县人民法院和县法制办联合出台《关于行政争议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新时期对“枫桥经验”的学习与运用,健全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机制,挂牌成立仙居县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县法制办以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为平台,进一步发挥专项府院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综合性司法建议书的实践指导作用,诉前和诉中化解行政争议,减少败诉。今年,在县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的协调指导下,共化解行政争议案件96件。

4、高度重视应诉工作,依法履行应诉职责。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18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80件,出庭了80件,出庭率达100%,居全省前列,充分发挥行政负责人在诉讼中化解行政争议作用,尽可能降低败诉率。2018年已通报复议纠错案件8件,其中已抄送监察委1件,移送4件;已通报败诉案件8件,其中已移送6件。

三、注重“监督”,全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制度,整体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改变历年年末统一上交考核材料的考核形式,注重加强对考核对象的日常监督检查。提高法治政府考核分值,对部门提高到4%,对乡镇提高到3%。

2、创新监督方式,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巡查机制作用。以监督巡查的方式开展现场监督,实质监督成为常态。2018年,县法制办联合县检察院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共对发改、文广、执法、环保、国土、卫计等6部门和横溪、田市、广度3个乡镇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市法制办为推广仙居做法,针对仙居杨梅农业执法进行监督,因农药0残留的监督结果,取得宣传仙居杨梅的效果。

3、以责任倒逼为抓手,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案件线索移送工作实施办法》和《仙居县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将复议纠错、败诉案件移送监察委进行纪律审查,并抄送组织部进行组织监督,此项工作全省领先。出台《仙居县行政错案约谈办法》,通过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部门负责人的约谈,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4、以培育“最佳实践”为抓手,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县法制办对法治乡镇建设开展查漏补缺,及时加以完善规范,并以培育“最佳实践”为抓手,塑造横溪镇、田市镇、广度乡为法治乡镇典范,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样板乡镇。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要求,坚持依宪施政,严格依法办事,深入简政放权,强化权力监督,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树立法治政府良好形象。

 

 

仙居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9日

 



信息来源: 仙居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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