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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仙居县财政局关于公布2019-2020年度仙居县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保险机构入围的通知

2019-03-20 14:49:37浏览次数:字体:[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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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财政局关于公布2019-2020年度仙居县

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保险机构

入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机关各单位

为加强公务车辆管理,规范公务用车保险采购行为,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20年度省本级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保险(定点采购)机构的通知》(浙财采监〔201821号)规定各市、县(市、区)可直接采用本次采购结果,也可以结合当地车辆保险情况,在上述14家保险机构中,通过商谈择优确定若干家作为本地的公务车辆入围保险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各类公务机动车辆保险。

二、入围保险机构及服务协议期限

入围保险机构共9家,分别为:

1.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公司;

2.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公司;

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公司

4.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仙居县支公司

5.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公司

6.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公司

7.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仙居县营销服务部

8.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公司

9.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仙居县营销服务部。

服务协议期至20201231日止。

三、投保险种、优惠率及售后服务

(一)投标险种及优惠率

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入围保险机构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52号)的规定给予投保单位浮动优惠。车上人员责任险和第三者责任综合)险为商业险种,采购单位可自主选择参保。入围保险机构按法定最低价格承保(保险折扣率详见附件2)。除上述3个险种外,其他如机动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险等商业险和商业附加险,单位可不予参保。确需投保的,入围供应商按法定最低价格承保(折扣率与上同)。

序号

保障项目

备注

1

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简称“交强险”)

必保

2

商业险

第三者责任险

非必保

车辆损失险

非必保

全车盗抢险

非必保

车上人员责任险

非必保

......

非必保

3

商业附加险

玻璃单独破碎险

非必保

车身划痕损失险

非必保

自燃损失险

非必保

不计免赔险

非必保

......

非必保

(二)相关服务

各入围保险机构的特别服务承诺详见附件3

、其他事项

1.仙居县财政局委托仙居县政府采购中心与各保险公司签订2019-2020年度仙居县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保险项目协议》。各保险机构签订协议后及时入驻政采云平台,如服务协议期限内,银保监会调整法定最低承保价格的,各保险机构需与仙居县政府采购中心签订补充协议,并修改完善政采云平台上的各类保险信息。

2.各保险机构必须按照约定的费率优惠、服务承诺等为各采购单位提供优质的车辆投保和理赔服务,不得擅自降低费率优惠水平,或故意隐瞒和不兑现相关服务承诺。否则,一经发现并查实,将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警告、通报、罚款,直至取消网上服务市场入围资质,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3.各保险公司必须配备专人负责“政采云”平台操作相关事宜,按要求维护各类信息;配备专人负责车险服务,优先服务采购单位,确保服务质量。

4.为保证事故车辆修理质量,各保险公司必须将投保单位的事故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可除外)送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进行修理,不得随意处置。

5.采购单位必须在“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的网上服务市场——汽车保险系统实施采购,报销时提供:采购计划书、网上服务市场结算单、正式发票、验收单等,其他材料留档备存。

6.采购单位应加强单位预算和财务管理,任何人不得向保险机构提出正常服务以外的不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向非定点保险机构投保。

附件:1.入围保险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2.保险折扣率

3.仙居县2019-2020年度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保险机构名单及特别服务承诺

仙居县财政局

                               2019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