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调仙居县委巡察组联络员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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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县委巡察机构工作力量,决定面向仙居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县委巡察组联络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推荐方式 推荐分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组织推荐、个人自荐需征得人选(本人)所在单位同意。 二、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一般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优先,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巡察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干净担当,廉洁自律,身体健康。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1989年2月13日以后出生),满试用期。 3.选调生须满3年服务年限,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较好的综合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从事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判、财会审计、金融、工程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或法律类、财会审计、金融、工程等相关专业毕业的优先。 三、选调程序 通过初审、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择优确定选调对象。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4日至2月27日 2.报名地点:仙居县委巡察办(仙居县安洲街道庆丰街139号508室),联系电话:0576-87816396。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填写好的《中共仙居县委巡察组联络员选调报名登记表》(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可在文末附件中下载。 五、其他事项 1.本通告未尽事宜由仙居县委巡察办负责解释。 2.录取后编制仍在原单位,其他相关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仙居县委巡察办 201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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