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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仙居县第八届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18 14:07 访问次数: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级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为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县,挖掘和发挥各领域优秀人才资源,树立激励和支持更多优秀人才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现就开展仙居县第八届拔尖人才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名额

仙居县第八届拔尖人才评选工作面向全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作人员,自由职业者和农民,所有为仙居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职在岗的各类优秀人才都可参加评选。不再从事专业性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选拔对象;被评为台州市第八届拔尖人才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企业经营管理(含科技创业类)、科技创新、高技能、教育、卫生、农业和人文社科7大类,评选名额总数不超过20名。

二、申报条件

仙居县第八届拔尖人才的申报人选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5周岁(女性50周岁)以下(确有特殊成就和贡献的,经推荐单位事先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全职在仙工作满5周年(时间计算至201912月)以上,在近五年内(201412月起至201912月止)获得重大成果(重复受奖的项目以最高奖励为准,获集体奖励项目的取承担项目主要成员)或业绩突出,在各自领域起到学术技术带头人或领军人才作用,为仙居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7个类别20项条件之一:

(一)企业经营管理拔尖人才,主要是指在仙居县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初选推荐主管部门: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

1.在实业经营中,创造省内外知名品牌,并持续盈利,产生显著经济效益,近3年上交税收累积总额位居全县前3名(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为同类企业纳税前3名)。

2.在医药制造、医疗器械、新材料等我县重点产业领域,获得创新性成就或创造性成果,在业界有一定社会影响,所经营管理的企业在业内处领先地位。

3.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业类企业,创业项目符合我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近3年企业持续盈利)。

(二)科技创新拔尖人才,主要是指从事科学技术理论研究、推广、应用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初选推荐主管部门:县人力社保局)

4.在科学技术工作中取得具有创造性的研究成果,有一项以上科研成果(含一项,下同)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者(含国际科技合作奖、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重大贡献奖等经核准同规格的其他专业技术成果奖)。

5.在学术理论研究方面具有较高造诣,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5篇以上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由省级以上出版机构专著、并被公认为具有较高科学和实用价值的。

6.在技术、工程、工艺等设计、研发方面具有发明创造成果或突出管理成果,获得市级优秀新产品、技术创新一等奖,并在应用后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人;或获得一项及以上主持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并在应用后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或获得市级优秀设计一、二等奖二项及以上,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人。

7.领衔开发的新产品经国家授权机构鉴定确认达到省内外先进水平或达到市内领先水平,在同类产品中国内市场占有率较高,并成为企业主导产品之一,获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主要承担者;或承担市级重大、重点项目和市级重大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前二位主要成员;或在科技服务平台从事行业共性技术研发推广,对促进我县某一行业技术水平整体提升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科研骨干。

(三)高技能拔尖人才,主要是指职业技能处于全县领先水平,在生产、服务一线掌握精湛技术技艺或在某一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技术方法,能解决关键性操作技术难题的高技能人才。(初选推荐主管部门:县人力社保局)

8.具有高级技能及以上的国家职业资格,在工作岗位上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在技术革新改造或攻克工艺和设备操作难题中作出重要贡献;或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四新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或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在全省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效突出;或在省、市一类大赛中获得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四)农业拔尖人才,主要是指在农业技术方面从事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推广服务的涉农专业技术人才和在农业生产一线从事种植、养殖、加工、经营、新兴产业等的农村实用人才。(初选推荐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从事农业栽培、养殖、农产品加工等相关技术研究、推广、应用,或引进、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为推动我县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农业科学技术和学术理论研究方面获得第4、第5项之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获得省科学技术奖、省农业丰收奖、省农业技术进步奖或省业科学技术推广贡献奖三等奖(含经核准同规格的其他专业技术成果奖)及以上奖项主要完成人。

10.在农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品种的研制、开发、推广、应用等方面贡献突出,直接创造出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市级部门鉴定或全市推广的成果;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超,在产业创新、试验示范、成果转化等方面,创造较高经济社会效益。能发挥学科和行业带头示范或领军作用,获得市级及以上个人荣誉,对仙居农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贡献。

11.创办农业产业化企业等各种经济实体,在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与销售等方面有一技之长,规模较大,品种优、效益好,居全市领先水平,并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五)教育拔尖人才,主要是指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领域从事教学、教研及管理的具有一级教师职称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初选推荐主管部门:县教育局)

12.在学科建设、学校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具有较深造诣和突出研究成果,获得第4、第5项之成果的主要完成人;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或获市级一等奖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的主要完成人。

13.长期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第一线工作,能发挥学科带头示范和领军作用,并获得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等省市级及以上荣誉,对仙居教育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贡献。

(六)卫生拔尖人才,主要指卫生健康医疗机构从事预防、医疗、管理等工作的人才。(初选推荐主管部门:县卫健局)

14.在医学领域科研能力和研究成果突出,获得第4、第5项之成果的主要完成人。获省医药卫生科技创新奖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主持县级以上医学重点科研课题研究,成为我县某一学科公认的学术带头人。

15.具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很好指导和帮助解决医疗卫生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在本县范围内率先开发和引进医疗卫生新技术、新项目,医疗、卫生技术和临床实践效果达到市内外先进水平,社会影响较大,业绩为市内外同行公认。

16.长期在医疗、卫生、管理第一线工作,能在全县卫生系统发挥带头示范和领军作用,并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对仙居卫生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贡献。

(七)人文社科拔尖人才,主要是指在社会科学、文化事业、体育事业和社会管理等领域从事专业研究、工作实践的人才。(初选推荐主管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17.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学术造诣较高,研究成果突出,在研究解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近3年内获得市级课题二项及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权威性期刊或报刊杂志发表一篇及以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市科协、市社科联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18.在文学艺术创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文物管理、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工作中业绩突出,对促进我县文化建设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在县内有很高的影响力和公信力,获得本领域常设性市级奖项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在省级专业协会主办的展赛中获一等奖,在市内外享有一定声誉者。

19.在体育工作中,培养出的队员在省级以上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教练员;在选拔和培训体育后备人才工作中成绩显著,积极向省级以上运动队输送队员的带训教练员。

20.在法律、政法、社会服务等领域从事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工作,业务水平在全市同行中领先,做出突出贡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专业人员。

 

以上所指主要完成人是指排名前三位者(通讯作者等同于第一作者)。

三、步骤和方法

(一)宣传发动。加强宣传力度,采取传媒媒体、新媒体、网络等形式,多渠道向社会公布拔尖人才相关政策以及评选的标准条件和方法步骤等。同时,要求各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拔尖人才评选的重要意义,充分开展全面排摸,发动各用人单位和人才积极开展推荐申报工作,确保将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推荐上来。

(二)申报推荐。申报人根据公布的选拔条件和申报要求填写《仙居县第八届拔尖人才推荐表》(附件1),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装订要求见附件1中的填表说明),以组织(所在单位、行业协会、学会等)推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向初选推荐主管部门推荐,其中个人自荐须经所在单位或有两名以上符合仙居县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同行专家证明其自荐材料的真实性。所在单位按照业务所属直接向主管部门申报;

(三)审查初选。各初选推荐主管部门根据县拔尖人才的推荐标准和条件,以公开透明、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各单位推荐和自荐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初选候选人名单及申报材料主要内容须在申报人所在单位公共场所或内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问题后,连同初选候选人的《推荐表》《廉政鉴定意见表》及相应附件材料报至仙居县委组织部人才科。公示结束后,填写《仙居县第八届拔尖人才初选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连同初选候选人的《推荐表》《廉政鉴定意见表》(附件3,廉政鉴定由县纪委或县直所在单位纪委、派驻纪检组出具,须有明确结论)及相应附件材料(装订成册,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推荐单位或主管单位公章方为有效)于1215日前报至仙居县委组织部人才科(纸质1份;电子版1份,其中附件材料全部扫描成PDF文本格式)。

(四)复核评选。县委组织部对上报的初选候选人进行进一步核实后,根据初选对象从事的行业和领域,聘请有关方面专家、学者组成专家评审组,进行专业评审,按名额和专业分布进行综合评审后产生县第八届拔尖人才建议人选。

(五)批准公布。县第八届拔尖人才建议人选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示,经公示合格者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公布。

(六)表彰奖励。拔尖人才由县委、县政府发文公布,并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按照《仙居县落实高层次人才生活待遇实施细则》享受优秀人才的生活待遇(如已享受其他类别人才生活待遇,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

(七)退出管理。县拔尖人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拔尖人才称号,并终止其享受的一切相关待遇。

1.因个人责任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

2.犯有经济、刑事等严重错误,受到党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3.存在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行为的;

4.年度绩效评估没有完成既定工作目标的,工作无新的业绩,连续两年评估为不合格的;

5.调离仙居不再全职在仙工作的;

6.由于其他原因必须调整的情况。

各用人单位要做好县拔尖人才的管理服务工作,及时将其调动、离职、辞职等信息以及处分、考核等情况上报主管单位和县委组织部。

联系人:吴赛,联系电话:87816992

 

附件:1.《仙居县第八届拔尖人才推荐表》

2.《仙居县第八届拔尖人才初选候选人基本情况

一览表》

3.《廉政鉴定意见表》

4.拔尖人才初选推荐主管部门联络人员名单

 

 

 

               中共仙居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91114

附件:仙人才领(2019)_7号__关于开展仙居县第八届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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