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城关中心菜场二、三楼房屋招租交易公告

2018-09-03 10:20:11浏览次数:字体:[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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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城关中心菜场二、三楼房屋

招租公告

为规范资产管理,增加经济效益,我单位经研究决定对仙居县城关中心菜场二、三楼部分房屋的房屋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 标的物位置:(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坐落在仙居县城关中心菜场二、三楼部分房屋(建筑面积约3450m2),平面图详见公告附件。(具体标的物位置由意向承租人自行实地考察)。

二、租赁期限:5年,租赁房屋以实际交付之日起三个月(三个月作为承租人装修期,不计租金)后开始计算租金,如招租人原因未按时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人时,承租人同意迟延开始使用,并不追究招租人迟延交付的责任。

三、租金:租金按年计算,第一年租金为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中标额,从第二年开始按上一年基数每年递增5%,以此类推。因房屋租赁产生的税费按每年租金的6%由乙方承担,在乙方支付租金时一并支付。

四、对承租人的要求

1.意向承租人应在房屋出租竞价截止时间前到现场查看租赁房屋,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质疑须在房屋出租竞价截止时间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房屋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房屋现状及租赁要求,招租人对此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2.承租人不得违法经营并且不得经营与中心菜场相冲突的项目。否则招租人收回租赁房,造成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3. 承租人使用所需的各种手续(包括工商、消防、环保、安全等)自行办理。

4. 承租人不能破坏墙体等主体结构,装修须经招租人同意,费用由承租人自理。

5.承租人房屋不得转让或不得分割转租,如发生转让分割转租,招租人有权收回出租的标的物,另行招租。

6.消控室日常运行费用(包括值班人员工资、维修、检测、人员服装等所有费用)由本项目承租人和新华书店以及中心菜场三家单位平均分摊支付。每家单位的消防主机维修更换等费用由本项目承租人和新华书店以及中心菜场各自承担。

五、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价。

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六、招租办法:

本项目设有保留价,招租办法详见招租文件。

七、招租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914 11  00 分报名截止前,持营业执照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 仙居县环西南路324 购买招标文件。

2.招租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

3.在竞价截止日期前,招租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八、竞价时间及地点

1.参加竞价的截止时间为:201809141500分;

2.竞价地点为:仙居县环西南路324楼;

3.逾期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竞价的,取消竞价资格。

九、联系方式

人:仙居县中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人:李汉华        

联系电话:13606764721

 

招租代理: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人:吴怡虹 

联系电话:13968540691    13357692578

 

特别说明:《仙居新闻》刊登的公告内容与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公告不一致的,以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附件:
20180903094937722(定)仙居县城关中心菜场二、三楼房屋招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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