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33 | 年产304万件汽车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仙居县白塔镇工业园区(白塔镇唐灯路46号) | 浙江仙居星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拟建地块原为浙江瑞丰电气成套有限公司生产厂区,位于仙居县白塔镇工业园区,白塔镇唐灯路46号,通过拍卖方式取得。项目总投资估算361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200万元,搬迁后企业产品种类不变,主要为车身外饰件和车门导轨件,规模扩大, 建成后形成年产304万件汽车零部件的生产规模。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大气污染物:1、钢带涂胶、植绒涂胶、涂底涂、注塑、挤出等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工艺进行净化,净化去除效率不低于75%,总风量39884Nm3/h,设一根不低于15m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2、食堂油烟采用静电油雾净化器,净化后废气经屋顶排气筒高空排放。收集所得废油交由取得营业执照的专业处置单位进行集中处置。 水污染物:1、严格实行“室内污废分流、清污分流,室外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切实做好厂区内部排水管网的铺设工作。2、冷却水钢带辊压、挤出等冷却水经隔油、沉砂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3、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25m3/d,采用“格栅调节池+膜生物反应器MBR+消毒”组合工艺处理;待远期纳管条件成熟后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处理。同时设置1座有效容积不少于25m3的事故应急池,杜绝废水事故性排放。 固体废物:搬迁后企业固废主要为循环水沉淀污泥和油泥、润滑和液压废油、废边角料、金属屑、废品、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等。1、厂区内应设立专门的废物堆存场所,购置或制造专用盛装容器用于厂区内贮存和外运,并严格加强管理。2、沉淀污泥和油泥、废油、废包装桶/罐、废活性炭等委托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妥善安全处置;废边角料、金属屑、废品、废包装材料等收集后由物资回收部门进行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运至附近砖厂制砖;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噪声:1、科学合理进行总图布局,高噪声源动力设备应尽可能远离厂界集中布置与室内设置;优先选用低噪声型动力设备,特别是风机等辅助动力设备。2、提高高噪声设备布置车间的综合隔声量。3、在设备安装阶段,可采用中等硬度橡胶等容许应力较高的隔振材料与减振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减振,这样,可降低噪声源强,并延长其使用寿命,确保生产的连续性。4、在各主要噪声源基本位于室内的基础上,重点对冲床、离心风机等高噪声设备进行降噪,如整体加装吸隔声室,对于冲床等设置局部与整体的减振沟,必要时加装弹簧减振器等;对于风机辅以减振器、气流噪声进出风口软接与高效消声器。5、所需通风设施在选用低噪声型的基础上,对通风换气风机产生的空气动力性噪声加装软接与高效消声器,且进、排风口不应朝向敏感厂界。 6、将循环水泵、空压机等设置在专用的机房内,再独立采取吸隔声、消声及隔振等综合降噪措施。7、对所有设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加强润滑保养,减少转动部位的磨擦,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一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9月7日至2018年9月17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仙居县环保局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87810647 传真:0576-87810610 通讯地址:仙居县人民政府办事大厅六楼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信息来源:
县环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