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交1500元物业费 不仅强执还得罚款 本报讯(通讯员林 怡) “你们法院的措施很有力,现在好多业主知道这件事都主动来交物业费,太感谢了。”7月12日,仙居法院的执行干警周昌志接到了仙居某物业公司经理打来的电话。 事情还要从一笔1500元的物业费说起。被执行人周某某在仙居某小区有一套房子,但实际居住人是他的儿子周某和儿媳。去年,周某停在小区里的汽车车窗被砸,此后,他就以物业安保措施不到位为由一直拒交物业费。 2017年6月,物业公司经多次催讨无果,将周某某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判决周某某立即支付物业费1501元。然而,判决生效后,周某某并没有履行法定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周某某,但周某某态度十分坚决,不仅撕毁了执行通知书,更拒不申报财产。考虑到周某某年已七旬,房子的实际使用者又是他的儿子周某,执行干警电话联系周某,希望其代为履行判决义务。不料周某态度更加嚣张,不但拒绝还款,还在电话里辱骂执行干警。 为加大执行威慑力,执行干警果断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拒不申报财产,对周某某作出司法拘留和罚款2000元的决定,并联系供水供电部门,如果周某某仍不履行判决义务,将对其房屋进行停水停电。 在这一系列强制措施的威慑下,当天下午,周某父子就来到执行局缴纳了拖欠的物业费,并对自己之前的态度表示了歉意。考虑到周某某有悔改表现,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罚款500元。 据了解,为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今年以来,仙居法院全面提升执行威慑力,共对被执行人作出拘留决定54件,罚款决定623件,促使自动履行782件5259万元,违法制裁率同比上升21.9%。
信息来源:
仙居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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