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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溪村文化公园提升工程交易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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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溪村文化公园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溪村文化公园提升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上级补助及自筹 ,招标人为 仙居县横溪镇曹溪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由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预算书中所包含的长廊新建、花坛边改砌挡土墙等工程组成。项目建设规模:预算造价320778元。项目建设地点:仙居县横溪镇曹溪村,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分为 一 个合同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仙居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园林绿化工程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拟派本工程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文件时间:2018年08月16日至2018年08月21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4.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仙居县泰和北路76号五楼 ) 4.3 招标文件按人民币 300元/套 收取,售后概不退还。 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拟派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均应加盖企业公章)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登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仙居县横溪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地点 6.1 本次招标公告在 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 6.2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关注 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的相关通知消息。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仙居县横溪镇曹溪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仙居县横溪镇 地 址:仙居县泰和北路76号五楼 邮 编: 317300 邮 编: 317300 联系人: 曹荣仙 联系人: 郑芳菲 电话/传真:13738585578 电话:15068634199
仙居县横溪镇曹溪村村民委员会 2018 年 08 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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