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纪委通报2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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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临近,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日前,仙居县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2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一、埠头镇西亚村原文书周谷跃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 2015年9月至2017年2月,时任埠头镇西亚村文书周谷跃利用职务便利,用虚填现金支票金额多领少付、私盖空白现金支票印章虚填虚领等方式,挪用西亚村集体资金17.0699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17年12月1日,周谷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二、白塔镇原街里村党支部书记郭星华、文书郭森法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 2009年至2013年期间,白塔镇原街里村时任党支部书记郭星华、文书郭森法等人违反村级行政事务“零接待”制度,用集体资金报销村干部个人吃请开支共6120.5元。郭星华还经手将上宅、街外、街里三村公益林收入3895元用于支付三村到上张乡祭祖开支。郭星华、郭森法还存在违规办理村民社保等问题。2018年2月28日,郭星华、郭森法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认真按照《仙居县村级“三资”管理整治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整治村级“三资”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规范基层权力运行,推进村级“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有效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推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我县“清廉村居”建设提供行动支持和有力保障。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前面,继续保持从紧、从严、从实的推进态势,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要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动辄则咎;强化执纪问责,对村级“三资”管理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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