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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仙居县 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才招生(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8-06-15 17:27 访问次数:

  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浙江省卫计委、发改委、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18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18〕18号)文件要求,2018年仙居县计划定向培养医学生8名,现就有关招生(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向培养招生(招聘)计划

面向中心乡镇卫生院(横溪、白塔、下各)定向培养本科层次临床医学专业5名, 面向山区、边远乡镇卫生院(安岭、溪港、湫山、淡竹、朱溪、广度、上张)定向培养专科层次临床医学专业3名,实行“招录与公开招聘并轨”。

二、定向培养承办院校

本科层次临床医学专业为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专科层次临床医学专业为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三、招录与招聘

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县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定向培养的本科和专科均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本科专业最低投档线不低于第二段分数线,专科专业最低投档线不低于第三段分数线。实行“招录与公开招聘并轨”,具体程序如下:

1.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

2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我县招生计划1:1.2比例,将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3.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各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中国仙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商县人社局后,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各招生院校。

4.招生院校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招生工作开始前,将我县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5.录取结束后,招生院校将我县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员,在毕业到岗后和服务期满后,分二次给予适当的学费补偿

五、就业与待遇

实行“招录与公开招聘并轨”的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按照签订的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安排工作,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不含脱产培训期)

临床医学专业人员聘用期间需参加全省统一的毕业后医师规范化培训。聘用合同期满后,仍未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系电话:87797011,89385699

 

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仙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6月15日



信息来源: 中国·仙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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